ST銳電與美國超導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簽訂《和解協議》

中證網訊 ST銳電(601558)7月4日早間公告,自2011年起,公司與美國超導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因採購合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問題發生若干起訴訟和仲裁事項。公司於今日與蘇州美恩超導、美國超導公司(以下簡稱“超導美國”)、美國超導WINDTEC有限責任公司(現更名為美國超導奧地利公司,以下簡稱“超導奧地利”,蘇州美恩超導、超導美國、超導奧地利合併簡稱“超導”)簽訂旨在完全及最終解決公司與超導全部案件的《和解協議》。

根據協議,公司應分兩筆向蘇州美恩超導支付合計等值於五千七百五十萬美元(US$57,500,000)的人民幣。第一筆付款在協議生效後1個工作日內,公司應以銀行電匯方式向蘇州美恩超導支付等值於三千二百五十萬美元(US$32,500,000)的人民幣和解款;第二筆付款在美國司法部刑事案件法官對公司作出第一次量刑判決(預計於美國當地時間2018年7月6日作出判決)之後10個月內,公司以銀行電匯方式向蘇州美恩超導支付等值於二千五百萬美元(US$25,000,000)的人民幣和解款。其中,公司股東西藏新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尉文淵先生為和解協議應支付的第二筆和解款項共計等值於二千五百萬(US$25,000,000)美元的人民幣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公司稱,公司本次與超導簽署《和解協議》,對美國司法部向公司提起的刑事訴訟案件的量刑起到積極作用,有利於公司生產經營的正常開展,最大程度維護了公司利益。若履行上述《和解協議》,預計將增加公司利潤,具體金額將根據該協議的後續執行情況確定。(張典閣)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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