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如何避免宦官爲禍?

清政府如何避免宦官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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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以亡明為鑑,深知宦官專權對朝政危害之巨,所以自立國之始就在制度上進行建設,以避免宦官為禍。終清一代,宦官問題始終不是其政治腐敗的主要原因。

清初滿人入關前(包括後金時期),清太祖、太宗均不置宦官,順治遺詔中“祖宗創業,未嘗任用中官”就是指的此事。清入關後,順治帝即位,始仿照中原王朝舊制,設立宦官。初宦官約千餘人,其後不斷擴充,有清一代,宦官最多時超過三千人。不過,清代宦官權力遠不如明代,大家比較熟悉的是清代宦官不得私自離開京城,這其實是順治十年就已開始實行的禁令“(宦官)非奉差遣,不許擅出皇城;外官有與交結者,發覺一併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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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帝

順治十一年大太監吳良輔以內府事務繁重為由建議增設十三衙門,引起順治帝警覺。十三衙門雖設,但順治始終不信任宦官,認為宦者流禍無窮,甚至在交泰殿懸掛鐵牌,訓諭嚴禁宦官干政,用以警示十三衙門。

康熙帝亦不喜信用宦官,他裁撤十三衙門,以敬事房為代替,削弱了宦官權勢,並以明文規定宦官品級上限,太監總管為五品(僅一人),其下也僅有少數大太監授予品級。雍正朝繼續完善宦官官制,宦官品秩雖然有所提高,但最高不過四品。不僅品秩,在社會認同上,宦官的地位也比較低下,這一點與明朝極不相同,終清一代,再也無有可以凌駕於內閣三公之上的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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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海

除此之外,清代對犯罪宦官的處罰也十分嚴厲。有清一代歷朝不斷增設宦官處罰法令,見諸明文的處罰條例有十數種之多。不僅如此,為收殺一儆百之效,從清帝到朝臣常查辦大太監以儆效尤。如前文提到的吳良輔就應擅權被順治帝處死,晚清慈禧太后最寵愛的大太監也被洋務重臣丁寶楨藉故處決(安德海外出為慈禧採辦,丁等借“宦官不得私離皇城(沒有皇帝諭旨)”的祖訓將其懲辦,當然這時殺安德海不是針對安本人,而是朝廷內部的權力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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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蓮英

最後我想強調的是,清代雖然嚴格限制宦官權力,未始宦官遺禍天下,但清廷最後也是崩潰於自身的腐朽之中。從漫長的歷史來看,宦官常處於弱勢地位,權傾天下的大太監畢竟是少數,他們和干政的外戚,擅權的重臣,荒唐的皇帝一樣,是朝政敗壞的原因之一,未見得宦官就是第一流毒,把國家興亡單純的歸結於一批宦官並不合適。這一點清代學者趙翼在《廿二史札記》中就已提到(《廿二史札記》有《宦官亦有賢者》條)。同時,由於清代對宦官的打壓,我們現在對宦官群體的認識往往來自於其他群體的表述,宦官本身留下來的材料很稀少,所以對傳統王朝宦官功過是非的認識往往失於偏頗。

參考文獻:

1.曾凡炎:《清代宦官制度與晚清宦官事件探析——兼評丁寶楨殺安德海》,《貴州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1期。

2.趙翼著,王樹民校注:《廿二史札記校證》,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

3.李存:《明清宮廷事務管理研究》,山東師範大學博士論文,2010。

4.蕭一山:《清代通史》,臺北:商務印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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