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援助哪些人

一,法律援助的範圍

為:

(二),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的;

(三),因公受損害請求賠償(責任事故除外);

法律援助,援助哪些人

法律援助

(四),請求給付勞動保險金、撫卹金的;贍養協議、撫養協議公證,有關領取撫卹金、救濟金的公證;

(五),公民民主權利受到侵犯(如選舉權、被選舉權被非法剝奪)的案件;

(六),有可能被判處死刑、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案件;

(七),其他確需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項。

法律援助,援助哪些人

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條例》(2003)第十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如《河北省法律援助條例》第七條規定,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請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的;請求賠償因使用偽劣化肥、農藥、種子等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或者因遭受汙染造成種植業、養殖業損失和其他損失的;)主張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產生的民事權益的;主張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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