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准妈妈”主动还钱

“感谢法官这样的执行方式,对我本人是一次普法教育,对我的宝宝也是最好的胎教,以后我一定诚信做人、做事,做一个讲诚信的妈妈”说这话的是珲春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宋某。

2018年3月20日珲春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宋某偿还郎某本金54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宋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经多次催要未果后,郎某于2018年4月24日向珲春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执行干警曾多方寻找被执行人宋某未果。

法律充满人性的规定,以及对孕妇的关照和关怀,不能作为孕妇逃避法律的护身符。执行干警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运用柔性执法、智慧执行,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司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对于执行干警们来说,能够运用柔性执法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是他们心中最大的满足,珲春法院执行干警们,正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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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准妈妈”主动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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