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加班、拒绝加班,长时间加班,这些该正确对待并解决?

最近在网络上热议的新闻里有这样一则和职场有关的事情,事情是由一位领导因为在群里批评程序员零点睡觉养生而引起网上热烈讨论。

当时该公司的网站平台在晚上出现了部分用户无法登陆的情况,所以一位领导发话督促技术团队。“好好学习一下频道类目,昨天凌晨,监控发现了官网的问题。” 随后,该领导对具体的程序员提出了批评,“有的技术线负责人,我零点打电话,都睡觉了,很会养生。这里不点名,像这种喜欢养生的人,就不要做技术负责人,到能养生的地方去。”

那么问题来了!员工什么时候睡觉,企业也能管吗? 这种在家的工作能算加班吗?

众所周知,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形。如今,很多公司都实行加班审批制度。如果员工未经审批,自己下班后留在公司工作,公司一般不认可其属于加班。如果员工下班后,自行在家完成工作,则更不属于加班。

但是,有一种情况员工在家工作,可以认定为加班:公司有紧急工作需要完成,员工的上级明确要求员工在家立即处理。这种情形下,我们认为公司的要求,侵占了员工的休息时间。而且该要求是非常明确、具体的,即要求员工立即在家处理。这时,员工可以主张属于加班。但员工需要保留相关证据,例如短信通知、邮件通知、微信聊天记录等。

在家加班、拒绝加班,长时间加班,这些该正确对待并解决?

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同时在一个加班强大特别大的企业,我们要知道,不管工作多忙岗位多重要,公司不能要求员工24小时待命。这种要求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有损员工的身心健康。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每天八小时,每周四十小时的工作制。法律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作出上述规定,也是考虑到员工身体的承受能力。劳动力是储存在劳动者体内的,劳动者需要通过足够的休息时间来恢复劳动力。如果公司要求员工24小时待命,会使得员工始终处在一种高度紧张的状态。长此以往,会对员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如今,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诸如“过劳死”、“工作过程中猝死”等新闻报道,就是因为员工的工作压力太大,工作节奏太快造成身体的超负荷。当员工的身体无法负荷,就会造成悲剧的发生。

不可否认,有些特殊工作岗位的确需要24小时待命,但这并不意味着需要某一个员工24小时待命。公司完全可以设置更为合理的排班制度或值班制度,将某一需要24小时待命的岗位分解至多名员工。既不影响工作开展,也不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

问题继续深入,如果公司需要员工临时加班却联系不到员工,员工算违纪吗?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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