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六名「老賴」被判刑!魯甸法院首例「拒執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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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六名“老赖”被判刑!鲁甸法院首例“拒执罪”宣判

切實解決執行難,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擔當。2018年,是“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決勝年、驗收年。為有效打擊規避乃至對抗法院執行工作開展的拒執行為,7月12日,昭通市魯甸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蘇某某等6人拒不執行判決罪一案,被告人蘇某某等6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执行攻坚」六名“老赖”被判刑!鲁甸法院首例“拒执罪”宣判
「执行攻坚」六名“老赖”被判刑!鲁甸法院首例“拒执罪”宣判

【基本案情】

巧家縣某某石廠與蘇某某等人排除妨害糾紛一案,巧家縣人民法院於2016年8月做出民事判決,判令蘇某某等6人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對原告沙石廠沿途車輛通行人妨礙行為。宣判後,蘇某某給服改判決向昭通中院提起上訴,昭通中院於2016年10月22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蘇某某等6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某某沙石廠向巧家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巧家法院立案執行後,蘇某等6人拒不履行義務,還夥同金塘灣部分村民採取與執行人員爭吵、抓扯、鬨鬧執行現場、強行進入執行警戒區、用礦泉水瓶毆打執行人員、拉橫幅等方式阻礙人民法院開展執行工作。當日,巧家縣公安局接報案後到達現場處置,並將蘇某某等6人傳喚至巧家縣公安局接受調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18年7月12日,魯甸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蘇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被告是否上訴我們將繼續關注。

今年以來,魯甸法院主動出擊,通過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執行會戰、推動網絡司法拍賣、打擊拒執犯罪等措施助力破解執行難題。這起案件是魯甸法院落實“依靠打擊拒執犯罪,破解執行難”工作思路的典型案例,通過依法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行為進行打擊的舉措,向全社會表明了魯甸法院依法嚴厲打擊拒執罪的堅定態度和決心,推動形成對拒執行為的強大威懾力,有效破解執行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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