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傾向
就業量取決於總供給函數與總需求函數的交點。
總需求函數的自變量為就業量,因變量為由此就業量所可預期獲得的“收益”。此“收益”為該就業量之下的消費量和投資量之和。
消費傾向,是指Yw(以工資單位計算的所得水準)與Cw(該所得用於消費支出的部分,也以工資單位計算)的函數關係X,寫作:
Cw=X(Yw)或C=W*X(Yw)
影響消費傾向的客觀因素
一、工資單位變化
當工資單位改變時,某特定真實所得量在僱主僱主與固定收入階級之間的分配辦法,隨之改變,因此可能影響消費。
二、所得與淨所得的差別變化
當一個人決定其消費多少時,心中想到的主要是他的淨所得。
三、計算淨所得時並未計算資本價值的未預期到的變化
四、時間貼現率的變化
時間貼現率與利率不完全一樣,不但涉及到貨幣購買力的改變,還涉及到各類風險,例如沒收性賦稅、壽命不長等等。作為第一接近值,可以用利率代替時間貼現率。
五、財政政策的變化
所得稅、增值稅、遺產稅等等。
六、個人對未來所得多寡預期的變化
消費函數的正常狀態
從先驗的人性或經驗的具體事實來看,一般而言,所得增加時,消費增加,但消費的增加不及所得增加dCw/dYw是正數,但小於1。
除非消費傾向改變,否則就業量只能隨投資增加而增加。當就業量增加時,消費者對消費增加,小於總供給價格的增加,所以除非投資增加,不足這個缺口,否則增加就業量將無利可圖。
消費是一切經濟活動的唯一目的,唯一對象。
資本不能離開消費獨立存在,如果消費傾向一經降低,成為永久習慣,則消費需求將減少,資本需求亦將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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