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交易中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如果开发商不具备此证,则不可对此房产项目进
行销售。不过即便如此,一些黑心的开发商还是在此情况下卖房,着实坑了不少人!
且看一则小案例:
田先生相中了一处正在开发的楼盘,电话咨询了该售楼客服,客服告知此楼盘已经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且已经开始预售。随后登门考察,几番下来,遂以130万的价格购买其中一套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
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随后田先生缴纳了购房款。但
是开发商缺无限推迟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发生争执。田先生联系其他业主,一起调查到该
开发商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盛怒之下将开发商告到了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按照
协议中约定赔偿违约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已经按照协议收受购房款,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
售许可证就开始售房的事实与田先生签订认购协议导致认购协议无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
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于是,法院判决开发
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按照协议中约定赔偿违约金。
身为购房者的你,千万不要购买这样的房产,买到这样的房子就算你官司打赢了,也许你错过了最佳的
买房的时间,你说是不是?所以说,购房之前一定要查询下开发商是否有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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