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把「外婆」還給小學語文課本

請把“外婆”還給小學語文課本

近日,上海小學二年級語文課文《打碗碗花》中的“外婆”,被全部改為“姥姥”。許多網友對此表示難以理解、難以接受。

上海市教委回應稱,修改課文的原因,是查《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的解釋,“姥姥”是普通話詞彙語,而“外婆”則屬於方言。

這種解釋,有無道理?

在古代宗法中,一個男性的親屬包括宗親、外親和妻親,其中外親指家族中女系(母親或出嫁女兒)的親屬,外祖母即是外親之一。

按照現存史料,用外婆稱呼外祖母,首見於唐朝。僧人釋道世在其所著《法苑珠林》中,有句話是:

“我是汝外婆,本為汝家貧,汝母數從我。”

至明清時期,用外婆稱呼外祖母,已頗為常見。如《二刻拍案驚奇》中有

“所以這日鳳生去望樓上,再不得見面。直到外邊去打聽,才曉得是外婆家接了去了。”①

至於“姥姥”一詞,元朝才有,主要用來稱呼老婦人。如《紅樓夢》裡的“劉姥姥”。到了明朝,才有用外婆稱外祖母的例子出現,如宛平知縣沈榜在《宛署雜記》中所記:

“外甥稱母之父曰老爺,母之母曰姥姥。”

清朝小說中也有,如《飛龍全傳》裡:

“姥姥,你果然是我的外祖母。我便是香孩兒趙匡胤。”

此外,作為老婦人詞義的衍生,“姥姥”在清朝還被用來指接生婆。《兒女英雄傳》中,有人道:

“別是胎氣罷?這么著,他就給他找了個姥姥來,瞧了瞧,說是喜。”②

按照徐世榮編《北京土語詞典》的說法,“姥姥”在北京方言中有三個解釋,首先是“稱外婆、外祖母”;其次是“舊時稱接生產婆”;第三是“爭吵時表示不服、輕蔑”,來自於滿語音譯。在另一本董樹人著的《新編北京方言詞典》中,對於“姥姥”,只收有“粗話”這一種解釋,但另有“姥姥不疼,舅舅不愛”詞條,可知北京是用“姥姥”稱呼外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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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來,“外婆”和“姥姥”都成為對外祖母的常用稱呼,但使用區域不同。

按照語言學學者的調查,在所有對外祖母的稱呼中,“外X”類(包括外婆、外奶等)分佈地區最廣,長江以南地區,基本上只有廣東、廣西對外祖母不稱“外X”;在北方地區,除稱“姥姥”或“姥娘”的地區外,大都也是稱“外X”。

在分佈廣度上,僅次於“外X”類的是“姥X”類,其中“姥姥”常見於東北三省、內蒙古至河北、山西北部,及晉南、豫北、豫東等地區;“姥娘”集中在山東、晉北等地。

除“外X”和“姥X”類外,對外祖母的稱呼,還有“家X”類,如“家婆”“家家”,使用者主要分佈在長江流域的皖南、贛北、湖北大部,及四川、重慶等地。使用者最少的,是廣東、桂東、蘇南等地區的“婆婆”“阿婆”“姐婆”等“X婆”類稱呼。③

請把“外婆”還給小學語文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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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從全國看,“外婆”的使用廣度大於“姥姥”,當是確信無疑的。

眾所周知,現行普通話的標準音是北京語音。這是因為,早在元、明、清時期,時人所用“官話”就深受北京語音影響;至民國時期,北京語音被定為“國語”的標準音。1956年,國務院發佈《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申明:

“漢語統一的基礎已經存在了,這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普通話。”④

同樣,在詞彙方面,普通話也吸收了大量北京方言,“姥姥”就是其中之一。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所編的第1版《現代漢語詞典》(1978年)中,“外婆”就被看作是“外祖母”的方言用法,而“姥姥”則是“外祖母”的口語表達。

圖:第1版《現代漢語詞典》對“外婆”和“姥姥”的解釋

第3版《現代漢語詞典》(1996年)對“外婆”的解釋前沒有了表示方言的,在“姥姥”的“外祖母”義項前,也沒有了,兩個詞似乎獲得了平等地位。

請把“外婆”還給小學語文課本

可是第5版《現代漢語詞典》(2005年)的“外婆”此條下,又一次被標上符號,“姥姥”一詞的“外祖母”義項則維持不變,既沒有,也沒有。

圖:第5版《現代漢語詞典》對“外婆”和“姥姥”的解釋

上海教委所依據的第6版《現代漢語詞典》(2012年)沿用第五版對“外婆”“姥姥”兩個詞的解釋,故有“姥姥”是普通話、“外婆”為方言的回應。

既然符合“普通話的定義”,那為什麼上海教委更改《打碗碗花》課文的做法,還是飽受網友質疑呢?

目前在界定方言時,通常有幾種認識:

1、普通話裡不說的是方言詞;

2、在多數方言區說的就不是方言詞而是普通話;

3、雖在多數方言區說,但只要普通話裡不說的仍應看作是方言詞。

第一種認識裡,籠統地說“普通話裡不說的是方言”顯然不夠嚴謹,因為普通話也是來自於方言,很多方言詞現在屬於普通話,不一定未來不會成為普通話。

第二種和第三種認識,在多數方言區使用的詞彙,是方言、還是普通話上,存在分歧。於是就有了使用比“姥姥”更廣泛的“外婆”,該不該被列為方言詞的問題了。⑥

事實上,隨著電視、廣播、網絡的普及,許多的南北文化隔閡已經消失,對於表示外祖母的“外婆”和“姥姥”,全國絕大多數人理解起來都無障礙。對於這樣的詞彙,按照第3版《現代漢語詞典》的釋義,雙雙定為普通話,才是最恰當的解決辦法。⑦

所以,請尊重作者的原始文本,請尊重現實遠離教條,把“外婆”還給小學語文課本。

請把“外婆”還給小學語文課本

①王玲玲:《“外祖母”稱謂的地理分佈與歷史發展》,《雲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2期。

②杜升強:《“姥姥”詞義源流考》,《河池學院學報》2010年第1期。

③王玲玲:《“外祖母”稱謂的地理分佈與歷史發展》,《雲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2期。

④週一民:《普通話和北京語音》,《北京社會科學》2007年第1期。

⑤胡明揚:《普通話和北京話(下)》,《語文建設》1986年第4期。

⑥閔家驥:《方言詞典寫的理論與實踐》,《辭書研究》1990年第4期。

⑦王藝霖:《第6版方言詞研究》,北京外國語大學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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