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二手車交易竟存這麼多貓膩

擅自更改里程錶數據

消保委系統受理關於二手汽車消費投訴案件中,篡改里程數的投訴佔投訴總量的52.5%。車輛里程數是二手車價值的重要參考標準,而目前車輛里程數有據可查的只有那些在4S店進行保養的車輛,消費者在交易過程中很難去4S店查實該數據,而二手車經營者則不然,據悉他們可以利用一些手機APP對車輛的4S店的保養信息進行查詢,經營者往往利用這些信息的不對等性,擅自更改車輛里程數,從而達到利益最大化。目前,二手車市場經營者擅自更改里程數成為了不成文的弊病,不改里程數成為罕見。

故意隱瞞事故車輛信息

一些經營者賣的二手車大部分是自己負責檢測,檢測的專業性和真實性很難得到保障。在利益的驅使下,二手車經營者對車輛事故信息存在故意隱瞞情況,導致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很容易購買到有質量隱患的事故車、泡水車等。我委認為二手車經營者作為專業的從業人員,在銷售二手車時對車輛進行最基本的檢查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不知情”不應成為發生矛盾糾紛時的藉口。

質量問題頻發

消保委系統受理關於二手汽車消費投訴質量問題案件佔投訴總量的23.5%。

《實施辦法》中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銷售的二手汽車安全性能良好;自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之日起六十日內或者行駛里程三千公里內(以先到者為準),二手汽車發生安全性能故障的,經營者應當承擔包修責任。

但在實際購車過程中,二手車經營者往往只能保證車輛能開,性能無法保證,造成消費者往往在購買二手車後第一時間去4S店或者專業維修店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這一費用從幾千元至上萬元不等。此外還存在車輛故障多次維修,不能修復,拖延時間超出保修期等現象。

合同不規範逃避責任

目前二手車市場經營者所使用的合同不規範,簽訂方都為個人,二手車經營者或者中介公司都在合同中不予體現,以此來逃避經營者主體責任。

《實施辦法》中規定經營者需將核查、檢測的準確結果以書面或者其他可以確認的方式告知消費者。二手汽車的行駛里程、維修等情況無法核查的,應當將無法核查的事實和可能存在的隱患以書面或者其他可以核查的方式告知消費者。但是在我委接到的消費者投訴中,經營者往往對以上法律要求書面告知的事項在合同中不予體現,以此逃避法律責任。

虛構車源騙取定金

有的中介手裡無車,卻從網上下載圖片,稍加修改就發佈到各大網站的二手車平臺,標低價格以吸引消費者。等消費者來到店裡,就稱那輛車要麼不在手頭,要麼已經出手,隨後便推薦其他車輛。面對中介的低價“釣魚”營銷,消費者很容易入套,就這樣,中介以虛構低價車源的幌子,賣給消費者原本不想買的車。有的消費者非那款車不買,中介就說那款車很緊俏,要的人很多,只有交過定金才有保證。交過定金,簽好合同後,中介卻拋出各種限制,甚至人為設置障礙,造成車輛不能順利過戶,從而以消費者單方違約為由吃掉定金。慣用套路包括:車輛上牌受限、按揭貸款受阻、全款提車設限等等。

巧立名目重複收費

一些汽車金融公司在與消費者簽訂車貸合同時,抓住消費者求車心切,疏於查看合同細節的心理,對費用收取項目與收費金額未仔細瞭解比對,未查詢相關資料等情況,設置消費陷阱。加上目前車貸行業不夠規範,沒有一個確切的汽車貸款收費標準可以參考,一些擔保公司列出名目繁多的項目,比如需支付按揭手續費、擔保費、保證金、評估費、風險費、墊資費、GPS費、金融服務費等等。

中介聯繫擔保公司與消費者簽訂以租代購合同,即擔保公司先將車輛過戶到公司名下,消費者按日支付租金使用車輛,期滿後再過戶到自己名下。有的消費者以為這種形式費用壓力小,可沒想到接下來有名目繁多的各種收費,類似檢測費、過戶費、押金、全險等,算下來實際支出費用可能遠超過車價。

按揭還貸暗藏貓膩

有的消費者接受了擔保公司的按揭貸款,但開始還貸後,問題又來了。如果借款人有一次逾期或不良記錄,擔保公司便通過裝在車上的GPS找到車輛,直接把車開走,要借款人還清剩餘貸款才歸還車輛。當借款人結清剩餘款項後,擔保公司又會要求支付違約金、拖車費、保管費等各種費用。

沒想到!二手車交易竟存這麼多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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