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一車主4s店買新車 保修期提前結束才發現買了「二手車」

“買了車之後,在保修期內升級導航卻被告知已經過了保修期。市民張先生反映,自己在眾泰4S店買的車之前已經銷售過一次,導致他的權益受損。

保修時發現車之前銷售過

7月9日,張先生介紹,2016年8月26日,他在寶雞高新十三路華城汽車城寶雞新中能眾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買了一輛眾泰大邁X5汽車,車一直是他在開。今年6月,張先生去升級導航,4S店工作人員卻告訴他,車已經過了兩年保修期,需要自費升級。

明明兩年保修期應該是2018年8月才到期,怎麼會提前?張先生詢問4S店後得知,他的車在4S店登記的銷售日期為2016年4月30日,第一個購買該車的人是高某,家庭地址是寶雞市蟠龍鎮,比張先生購買日期提前了四個月,導致他的車保修期也就少了四個月。

張先生隨即向眾泰廠家反映,經查這臺車就是2016年4月30號4S店賣出,其他情況不清楚需調查,之後多次詢問也沒有結果。

張先生認為,明明之前就將車銷售過了,而4S店卻故意隱瞞,造成他保修期提前4個月到期,權益受損,這是明顯的欺騙行為,4S店賣給他的就是“二手車”。此外,據張先生回憶,當時提車就發現車兩個後門不一樣平,後面使用過程中也是小毛病不斷,他懷疑這輛車有質量問題。

投訴後仍沒有結果

6月21日,寶雞市高新區磻溪鎮工商所12315處理中心受理了張先生的投訴,並在26日回覆:經初步瞭解,4S店負責人承認是他們為了當時4月份廠家的銷售獎勵和衝量獎,把這臺車按“銷售”處理了。但是車子保證是新的,也沒人開,一直在車庫放著。

但後來幾次張先生去磻溪鎮工商所處理事情,接案子的人換了,對之前回復不承認了,說是還沒有去過4S店瞭解情況。

寶雞新中能眾泰汽車4S店一位王姓經理回覆稱,張先生所反映的事確實存在,保修期提前4個月到期,但具體是什麼原因造成不得而知,他沒有權限查店裡的資料,老闆的聯繫方式也不能提供。該經理稱,他能保證的是張先生所買的車是新車,至於其他情況不清楚,沒法答覆。

寶雞高新工商分局工作人員稱,張先生所反映購車過程中被欺詐,造成權益受損一事,已經由轄區磻溪鎮工商所介入調查,有結果會第一時間回覆。

寶雞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介紹,張先生在購買車輛過程中,若4S店沒有告知已經事先銷售、車輛存在保修期提前到期等情況,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可以認定存在消費欺詐行為。 華商報記者 張寶龍 文/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