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孩子游樂場摔傷 賠償方案下週出
日前,詹先生帶著孩子來到亦莊城鄉世紀廣場的奇樂城堡兒童樂園玩耍,誰知一不留神,孩子從玩具熊中摔下導致手肘骨折。目前,詹先生的女兒已經手術出院,但對於報銷醫療費用和後續賠償,園方卻遲遲沒有給出說法。園方的經營者北京京奇樂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表示,由於首次發生這種情況,還在瞭解賠償保險程序,並非推脫責任,預計下週將聯繫詹先生給出明確解決方案。律師表示,兒童遊樂場所應承擔侵權責任。
女童遊樂場中摔傷骨折
詹先生稱,8月2日晚上,他們一家四口來到位於大興區亦莊的北京城鄉世紀廣場奇樂城堡兒童樂園遊玩,因為只給近6歲的大女兒辦了年卡,所以詹先生一直陪同孩子進園遊玩,妻子則在園外照看11月大的小女兒。“後來有段時間我和妻子都在園外隔著圍網看護,我只偶爾幾次進園查看過大女兒的情況,誰知意外卻發生了。”
詹先生回憶道,當時他先聽到了孩子哭聲,其他家長告訴自己,孩子從一個卡通熊轉盤上摔了下來。隨後工作人員跟隨詹先生一家來到醫院,經診斷孩子為右手肘骨折,“除了墊付門診費用外,樂園對於其他的治療和住院共計近15000元的費用都沒有承擔。”第二天,孩子在朝陽急救中心進行了全麻手術,右肘被打了三根鋼釘,詹先生既心疼又自責,待女兒出院後才找到園方聯繫賠償事宜。
“當時工作人員只說需要和領導、保險公司報備,隨後便沒了音信。”接著,詹先生表示希望查看事發監控,工作人員則稱設備損壞無法查看。
園方稱下週給解決方案
昨日,北京晨報記者來到奇樂城堡兒童樂園亦莊店,雖然是工作日,但園內小朋友數量不少,許多三四歲的孩子在事發充氣轉盤邊爬上爬下,記者看到園內設施均為充氣或有軟包,但地墊上也偶爾有海洋球散落。記者注意到在園區多個區域入口均寫有提示,稱兒童入園必須家長陪同,並對兒童安全負責,如發生打架、扭傷等意外商家不負責任。
針對上週發生的意外,奇樂城堡兒童樂園亦莊店副店長劉女士表示,本無意推脫此事,園區已上了保險,按照流程應由保險公司理賠,她透露這是北京幾個分店第一次遇到這麼嚴重的情況,所以具體流程比較生疏耽誤些時間。
但對於是否會承擔相應的費用,劉女士有些茫然,稱還需要等店長回京後決定,“這個事兒我會先問公司,具體的處理解決方案在下週一告訴家長。”而針對監控設備是否修好,劉女士稱並不知情。
對此,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的馬飛律師認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他進一步解釋,由於兒童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樂園為專門針對兒童建立的經營場所,提供服務就有風險,也更應提供周全的安全服務,“樂園入口處的提示,只能減輕經營者的責任,但不能免除其全部責任。”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馬飛律師表示,如果家長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提出包括醫療費、護理費等在內的相應訴求,法院將根據各自舉證,劃分雙方責任,判定賠償金額。
北京晨報現場新聞記者 田傑雄 文並攝 線索:詹先生 詹先生/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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