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給付賠償款 法院依法拘留老漢

7月31日上午,安鄉法院執行幹警驅車一個多小時到被執行人帥某所在地,成功將被執行人帶回法院並依法拘留。

據悉,2015年1月,帥某僱請梅某為其砍伐樹木,砍伐過程中因梅某操作不當使樹枝打倒電信纜線,後電線杆斷裂壓倒梅某致其下半身癱瘓,經鑑定為二級、九級、十級傷殘。2015年9月,梅某因健康權糾紛將帥某及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安鄉分公司(以下簡稱電信安鄉公司)訴至安鄉法院,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帥某、電信安鄉公司按照責任大小分別賠償原告梅某182615.77元、385231.54元。

判決生效後,電信安鄉公司很快便賠償到位,帥某對梅某的賠償卻一拖再拖,束手無策的梅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經調查,帥某老兩口以務農為生,除一套住房外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這讓執行陷入了困境。執行法官沒有因為困難而放棄,反而多次到被執行人帥某家中做工作,但帥某態度強硬拒不執行。經梅某申請,2018年7月31日,法院對帥某實行司法拘留。目前執行法官正著手為梅某申請司法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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