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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新華社受權發佈了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文。
這是黨的十八大之後,黨中央對《條例》的第二次修訂。修訂後的《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了2條。
本次修訂的內容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1、將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以黨規黨紀形式固定下來;
2、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3、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管黨治黨存在的突出問題紮緊籠子,實現制度的與時俱進。
和上次修訂後較為不同的一點是,本次中央要求把學習《條例》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黨校(行政學院)教育課程,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黨員幹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
在這裡,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前後對照表,一起來看看吧。
(綜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新華社)
主編:唐嘉藝
實習:湯欣麗、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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