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豐」村民掏鳥窩 被檢察機關公訴獲刑四個月

「贞丰」村民掏鸟窝 被检察机关公诉获刑四个月

日前,貞豐縣北盤江鎮村民王某某因掏鳥窩事件被貞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王某某被貞豐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刑罰。

據悉,王某某家住貞豐縣北盤江鎮,經公安機關調查發現,王某某自2017年7月份以來,多次在貞豐縣北盤江鎮岜浩村麻窩以及董畔村黃土坡一帶掏八哥鳥窩。近日,王某某將非法狩獵的72只名為八哥的幼鳥擺放在北盤江鎮銀洞灣村坪子頭組關興公路觀景臺處餵養、出售時,被當地公安機關逮個正著。公安機關及時將案情移交至貞豐縣檢察院,經審查,該院依法對王某某提起公訴。最終,王某某因觸犯非法狩獵相應法律規定,法院對王某某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贞丰」村民掏鸟窝 被检察机关公诉获刑四个月

該院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要從王某某的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獵捕或者破壞。八哥這種鳥在我國已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無論是在禁獵期、禁獵區或者使用禁用方法,非法狩獵野生八哥20只以上,還是在禁獵期使用禁用方法非法狩獵野生八哥,或者是在禁獵區使用禁獵方法非法狩獵野生八哥,三種情形均構成非法狩獵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陳蓉 曾楷 來源:貞豐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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