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長出庭常態化 引領司法辦案規範化

检察长出庭常态化 引领司法办案规范化

檢察長出庭常態化

引領司法辦案規範化

“本院認為,被告人喬某某、周某、宋某某身為服刑罪犯,不思悔改,又在監內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輕傷後果,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二百三十四條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規範的檢察著裝,端莊的舉手投足,專業的法律術語,縝密的邏輯思維,紮實有力的犯罪指控,有理有據的法庭辯論,有的放矢的法庭教育,以及威嚴莊重的言行舉止,充分展現了公訴人良好的精神風貌,盡展檢察官的風采。

检察长出庭常态化 引领司法办案规范化

2018年7月2日下午,由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喬某某、周某、宋某某故意傷害案”在遼寧省撫順第二監獄法庭由望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由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於彤、員額檢察官李子木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庭審前,為保證出庭公訴案件質量和效果,檢察長同辦案人員認真研究案情,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經查,被告人喬某某與同犯在監內改造現場,因瑣事發生口角,喬某某拽被害人至樓梯處後發生肢體衝突,其後同監服刑人員周某、宋某某幫助喬某某毆打被害人,導致被害人受傷,經撫順市中心醫院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被害人損傷程度符合輕傷二級。庭審中,檢察長於彤、員額檢察官李子木通過宣讀起訴書、訊問被告人、開展法庭辯論、舉證質證等程序,義正言辭、準確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在法庭辯論階段,針對被告人、辯護律師提出的被告人並不具有主觀故意等意見,公訴人從法律角度層層深入,細緻剖析,有理有力回應。在發表公訴意見中,公訴人將情理與法理融合,同時對三名被告人進行了深入淺出的法庭教育,讓被告人當庭悔過,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教育效果,圓滿完成了出庭任務。

检察长出庭常态化 引领司法办案规范化

庭後,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於彤召集本院全體員額檢察官及輔助人員召開工作會議,在會上於彤檢察長表示:希望在今後的工作時間中,不論是服刑人員在監內重新犯罪的加刑案件、還是服刑人員申報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本人都儘可能的多抽出時間辦理案件,給一線幹警帶好頭。

撫順市河北地區人民檢察院緊跟司法改革步伐,檢察官員額制實施以來,全體檢察人員認真工作,以辦案為主線,大力實行員額制檢察官辦案制度。每位員額制檢察官按照不同分工,拿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辦理在押人員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服刑人員監內重新犯罪公訴等案件。檢察長等院領導靠前指揮,審理卷宗材料帶頭辦案。檢察長出庭公訴常態化,起到了率先垂範的引領示範作用,對於貫徹落實司法改革的總體要求,推進檢察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也起到了積極有效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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