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方:劉強東性侵案很複雜 難度高

美國檢方:劉強東性侵案很複雜 難度高

9月7日,原本是劉強東案代理律師宣稱“永遠地結案”以及警方進一步披露案情的日子,但這兩件事最終均未發生。

《財經》雜誌9月8日報道,美國檢察官發言人查克·拉澤夫斯基(Chuck Laszewski),他詳細分析了案件未進一步披露的原因、性侵案需要的證據、過往處理類似案件的經驗,以及對劉強東律師聲稱會撤訴的回應。他還表示:每個人看的角度不一樣,因為這是一起很複雜的、高難度的案子。

美國檢方表示:“難度在於只有兩方在房間中,沒有人知道他們之間發生了什麼。如果一方說,我們很樂意做這件事,雙方都願意;另一方說,不,不是這樣。這很難去收集證據,證明誰在說謊。所以需要給警方足夠的證據,去證明這些話。”

檢方強調:“不關心嫌疑人的富豪身份,只看我們能拿到怎樣的證據,我們可以證明什麼。如果我們有足夠的證據,就會提起訴訟;如果證據不足,我們會撤訴。”

中國財新網9月7日報道,美國明尼蘇達州亨內平郡檢察官稱,當前檢方與警方就劉強東案有溝通,檢方接到案子後一般會在一週內決定是否起訴。檢方還稱,如果決定起訴,劉強東“絕對必須”出席正式審判。

財新網指出,如果警方結束調查後認定劉強東涉嫌強暴,即“一級性行為犯罪”,案件將移交至亨內平郡檢察官辦公室,由檢方決定是否起訴。

《財經》雜誌9月6日報道,該案件的新聞發言人John Elder表示:“目前還沒有對劉強東發起控訴,因為案件還在調查中,週五(9月7日)可能會有新進展宣佈。”

劉強東於8月31日晚間在美國疑似因性侵案被逮捕,案件目前狀態是仍在調查中,涉嫌罪行等級為“重罪”,涉嫌罪行描述為犯罪性行為-強暴-既遂。

《財經》此前刊文披露,美國Getech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葉俊強調,嫌疑人違反的法規為F609.342S1(C),即明尼蘇達州刑法中犯罪性行為的最嚴重一等的第三項,定義為“性侵入他人,且該行為發生時受害者有理由擔心自己或他人將受到重大人身傷害。”

葉俊分析稱:“美國檢方對劉強東是否提起公訴,取決於收集的證據是否足夠。一旦提起公訴之後,受害者如果拒絕作證,還可能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上述報道稱,John Elder表示:“我們無法處理訴訟,因為訴訟是一個民事程序;我們現在的工作是對可能的犯罪行為進行調查,這是刑事案件,不是民事案件。”

9月5日,Rosen、Schall、Pomerantz三家美國律師事務所分別在官網宣佈調查京東是否失實披露劉強東案情,並且邀請遭受損失的股東參與調查和可能的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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