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商標複審請求被駁回 Google商標最終被維持:商標權轉讓

2012年,克瑞斯·吉萊斯皮與大衛·埃利奧特註冊了763個包含"Google"的域名,隨後Google公司對其註冊的域名提出反對意見,並向美國國家仲裁論壇(NAF)提出投訴。美國國家仲裁論壇支持了Google公司的主張,於2012年5月10日要求兩人將域名轉讓給Google公司。

2012年5月18日,大衛·埃利奧特與克瑞斯·吉萊斯皮向亞利桑那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主張"Google"商標已退化為描述互聯網搜索行為的通用名稱,要求撤銷"Google"商標,亞利桑那地方法院駁回了大衛·埃利奧特與克瑞斯·吉萊斯皮的訴訟請求。隨後大衛·埃利奧特與克瑞斯·吉萊斯皮向美國第九上訴巡迴法院提起上訴,但亦未能得到法院支持,大衛·埃利奧特與克瑞斯·吉萊斯皮繼而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複審。2017年10月,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大衛·埃利奧特與克瑞斯·吉萊斯皮的複審請求,“Google”商標最終被維持。

Google商標複審請求被駁回 Google商標最終被維持:商標權轉讓

關於商標知識,下面想為大家介紹關於商標權轉讓的知識:

轉讓商標權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轉讓商標,是一種按照法律法規實施的將商標所有權進行轉讓給其他人的行為,是一種需要收取費用的權利轉讓,我們在進行轉讓商標權的時候需要格外注意一些事項。

首先商標權的轉讓需要把商標相同和類似的註冊商標進行一併轉讓,在進行商標轉讓的時候首先要搞定的是商標轉讓申請,如果所提交的申請不符合商標局的要求,那商標局會根據實際情況發出相關通知要求申請人進行申請補正。

我們提交了商標轉讓申請之後,會在一個月內收到商標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這個主要是通過郵寄的方式,所以在填寫地址的時候一定要做到詳細和準確,以免後期收不到相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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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申請書中的受讓人為多個人共有的,商標局的有關通知或證明僅發給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證明的,應申請補發。

因為商標是一個企業極為看中的知識產權,在專用權上有著非常嚴肅的意義,所以商標轉讓不能有半點模糊的跡象,一定要將商標專用權確認好,所以不瞭解商標轉讓權的人都會選擇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比如重慶百潤洪知識產權。把商標轉讓權的相關事宜交給百潤洪就可以完全放心的投入到其他工作當中了,因為百潤洪團隊對於商標轉讓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從申請的提交到最終完成公告和最終商標轉讓落實都跟蹤到底,實現一對一全身心服務,讓代理人省時省力。

如果商標轉讓權的申請人委託了相關代理機構進行商標轉讓,那麼商標轉讓申請書的後期受理通知和其他相關通知都不會與申請人直接進行交流,所有的資料文件和要求都會通過相關代理完成,百潤洪在這方面都會跟申請人進行一時間的交流和彙報,讓代理人瞭解轉讓過程中的每一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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