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學生罰跪,孩子的身心健康如何保障!

湖南小學生罰跪,孩子的身心健康如何保障!

長沙雨花區砂子塘小學經核查,涉事王老師系某音樂學院長號專業應屆畢業生,2018年9月底開始擔任學校號鼓隊集訓教練。10月8日下午進行常規訓練時,因學生訓練效果不理想,訓練中對學生存在侮辱性語言方式,16時47分開始主要以“軍姿蹲”的方式對學生進行體罰,17時09分結束,學生離場。學校對此事情的發生監管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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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們的維權是否合理?學校為何要解聘該老師?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身心的健康發展尤為重要。在孩子6到12歲的小學階段,孩子的身心發展剛剛開始有集體意識又開始深入思考的能力。這個時候孩子自身自我保護的意識,包括對於是非的判斷,並沒有一個清晰的標準。家長們維權,其實是在告訴孩子,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是教會孩子們跟人相處,包括跟老師上級相處,可以有自己的利益權限和心理底線。這樣更容易發展出健全的心理人格,在後期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學會分清自己和朋友的界限,自己和上級的界限和父母的心理界限,這一點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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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學校解聘這樣的老師,我們又該如何看待?

學校作為一個教書育人的場所,老師們有權利責罰違反紀律的學生。古時候先生是可以用戒尺打學生的,也有讓孩子跪下的權利,所以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現在的教育體制,強求師生平等,教學相長,互為朋友。

其實這是不衝突的,只要建立在尊重孩子人格的基礎上。責罰孩子是沒有問題的,罰跪也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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