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旅客身份罰款5000元 鄠邑區一酒店被開「反恐罰單」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 (記者 葛蘭)近日,西安公安鄠邑分局灃京路派出所在對轄區賓館、酒店、旅館業進行入住旅客登記情況檢查時,發現轄區某快捷酒店未對入住人員進行身份查驗登記,也未向公安機關上報住宿人員相關信息,造成嚴重後果。

未登记旅客身份罚款5000元 鄠邑区一酒店被开“反恐罚单”

鄠邑警方開出首張“反恐罰單” 本報記者 葛蘭 攝

辦案民警今天告訴三秦都市報記者,該賓館工作人員未對入住人員進行身份查驗登記,已構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簡稱《反恐法》)行為。根據《反恐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公安鄠邑分局對該賓館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這也是自2016年1月1日《反恐法》實施以來,鄠邑區開出的首張反恐罰單。

據瞭解,《反恐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示:旅館業等相關行業經營者和管理者,務必要加強對從業人員法制教育和業務培訓,堅守“一人一證件”原則,仔細核對證件信息,嚴格依法落實旅客住宿實名制登記工作。同時,警方也提醒廣大旅客,賓館酒店告知“請出示您的身份證”時,應予以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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