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開庭三次後休庭四年多,江西民營企業家桂松案如今再重啓

二審開庭三次後已休庭四年多的江西桂松案再次迎來重啟。

日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11月6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四審判庭召開了庭前會議,將繼續審理江西鴻源數顯科技有限公司、桂松單位行賄、抽逃出資上訴一案。

11月6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記者證實,當天該院確實正在就江西鴻源數顯科技有限公司、桂松案舉行庭審會議,至於該案的下一步開庭審理時間,需要了解後再回復。

桂松本人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稱,當天的庭前會議持續了一整天,主要圍繞該案的排除非法證據、出示相關錄音錄像光盤的問題展開,桂松本人也進行了陳述。

桂松案的二審辯護律師陳光武接受澎湃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桂松案是其已知審理時間最長的刑事案件之一,前後審理歷時六年多,案件仍未審結,二審庭審已開三次,中途休庭四年多,如今二審又重啟,這種馬拉松式的審判在司法界也不多見。

據東方早報此前報道,桂松是鴻源LCOS項目帶頭人。2001年,在中央有關領導的批示支持下,桂松LCOS項目團隊落戶南昌,成立江西鴻源數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鴻源公司”)。作為國家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鴻源LCOS項目歷經十年舉步維艱。正當鴻源公司萌生退出江西、轉戰曹妃甸時,卻因實際控制人桂松捲入南昌市經濟開發區原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湯成奇案,該計劃無疾而終。

2010年1月,南昌市委常委湯成奇嚴重違紀被免職。隨後不久,桂松也被有關辦案單位控制。

此前公開報道顯示,2010年3月5日,桂松在赴港洽談業務途中被深圳口岸邊防扣留,後送回江西審查,罪名是涉嫌“單位行賄罪”。

東方早報此前報道稱,2010年3月18日,南昌市檢察院以涉嫌單位行賄罪批准逮捕桂松。之後,因涉嫌抽逃出資罪等原因,南昌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先後三次延長其羈押期限。2011年10月25日,南昌市經濟開發區檢察院對桂松案提起公訴。

一審起訴書指控,2001年10月至2008年1月間,桂松曾三次行賄南昌市經濟開發區原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湯成奇,金額分別為30萬元港幣、50萬元人民幣、3萬元港幣,涉嫌單位行賄罪。此外,桂松還被控涉嫌抽逃出資罪、逃避追繳欠稅罪、逃稅罪。

2012年12月31日,南昌經開區法院一審判決,桂松犯單位行賄罪和抽逃出資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同年,湯成奇則因受賄等罪名,一審被贛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死緩。2015年1月29日,湯成奇由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

東方早報此前報道還稱,在庭審中,湯成奇曾否認桂松向其行賄,稱相關供述是在紀檢調查期間被迫無奈寫下的。但該筆受賄情節,在其一審判決書中仍然得到認定。一審、二審期間,桂松亦當庭翻供,多次稱遭到刑訊逼供,曾連續七天七夜被剝奪睡眠。他還指出,一審法庭播放的訊問錄像系拼接剪輯而成。他被要求反覆修改“行賄”金額,以便跟湯交代的“受賄”額一致。

一審宣判後,桂松不服上訴。2013年4月9日,桂松被取保候審。彼時,江西省委原書記蘇榮剛剛調離江西。2014年2月27日,桂松案二審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14年6月14日,中央紀委宣佈,江西省原省委書記蘇榮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東方早報此前報道稱,2014年6月24日,此案二審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在質證陳述中,桂松也直指剛剛落馬的江西前省委書記蘇榮,稱其批示授意省紀委牽頭公檢法各部門製造本案。此案的背後,涉及蘇榮妻子“於姐”插手鴻源公司120畝研發生活配套項目土地問題。

桂松團隊稱,桂松此前獲悉,人稱“於姐”的蘇榮妻子收受一福建籍開發商逾千萬元賄賂,幫助其以成本價受讓該宗地塊,在未改變土地性質的情況下,開發房地產項目,獲利數十億元。

律師陳光武告訴澎湃新聞記者,蘇榮落馬後,桂松案二審進行了第三次開庭審理。不過此後,該案件二審一直休庭至今;當下,在中央多次提出保護民營企業家的大背景下,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主動重啟該案件,對於這件久懸未決的案件來說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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