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繳納的相關責任險(如僱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2號)規定:“企業參加僱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本公告適用於2018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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