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2號)規定:“企業參加僱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本公告適用於2018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閱讀更多 重慶稅務 的文章
2018-11-18 21:28:04 重慶稅務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2號)規定:“企業參加僱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本公告適用於2018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閱讀更多 重慶稅務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