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仕強:為什麼說賺錢是一種責任?

曾仕強頻道儒道易行

原創: 曾仕強教授 中國式管理人脈圈

曾仕強:為什麼說賺錢是一種責任?

無論是開公司,當老闆,還是身在職場打工;要賺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一句話就說明白了,不賺錢,你吃什麼?我們固然不必把”重義輕利”的假道學掛在嘴邊,但也不需要正經的提醒大家“做企業不是做慈善”,因為這是誰都明白的道理。

我們知道,重義輕利的觀念,是孟子的重要主張之一。但是,他並沒有絕對地否定利,也就是“把利當作絕對的壞事”。這一點必須加以澄清,才能夠消減老闆賺錢時所衍生的罪惡感。

孟子說:“財富充足的人,雖然遇到凶年,也不會餓死;道德高尚的人,雖然處在亂世,也不會迷失他的心志。”一個人生財有道,謀利周到,一旦積聚豐厚,遇到荒年, 也可以避免飢餓而死。孟子承認利的好處,在這裡說的相當清楚。他輕視不合於義的利,卻重視合於義的利,可見孟子的重義輕利是相對的。義和利都重要,只是義和利比較起來,義應該重於利,這才是孟子的真正用意。我們不能把他的觀念曲解成絕對的不重視謀利。《易傳·乾文言》曰:利者,義之和也。

孟子在《盡心篇》中提到“王霸之別”。指出“王者的人民,好像廣大自得的樣子。殺了他,卻不怨恨你;給他恩惠,卻不感激你的功德。”王者對於老百姓,照樣要“殺他”或“給他恩惠”,一方面“殺之,一方面”利之”,做到恩威並濟,無形中感化許多人民。“利”用的妥當,孟子絲毫不加以反對。

賺取適當的利潤,乃是老闆的第一大目標。適當的利潤,便是正當地賺錢。老闆正當賺錢,企業才能發展。老闆賺取適當的利潤,更好的服務於用戶,繳納更多的稅,對於社會的繁榮,也有很大的貢獻。所以賺錢是企業的首要目標。

賺錢不但是目標,根本就是一種責任。就算老闆已經很有錢,不在乎賺不賺錢這回事,但仍不可抱著玩票的心態,存著“有也好,沒有也好”的心理。因為不賺錢,其實就是“資源的浪費”。把原本可以生利的資源,白白浪費掉,公司的員工也不能得到較好的回報,那簡直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曾仕強:為什麼說賺錢是一種責任?

說到這裡,大家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做生意,是不是能賺錢就好?

如果用粗淺的眼光來看,這句話當然是對的。因為我們常常聽到一句話:賠本的生意沒人做,殺頭的生意反而有人做。意思就是說,在商言商,做生意就是要賺錢,不然這麼辛苦幹什麼?

但是這種話聽聽可以,認真卻是不行的。因為如果你唯利是圖,能賺錢的事情就去做,那就表示說違法的事也可以幹。那麼多行當都可以做,為什麼偏要去做那種非法的事情?

“能賺錢就好”,前面最好加上一句話——要不違背良心,不違反法律規定。這個前提之下,當然是能賺錢就去做。所以我們千萬記住,簡單的一句話,卻往往是話中有話,而且我們中國人往往習慣於不把最要緊的話說出來。我們通常只講那些比較淺顯的,比如“能賺錢就好”,這句話很通俗。可是如果你問可以違法嗎?一定會有人告訴你,絕對不能違法。如果你問能夠賺那種昧良心的錢嗎?也一定會有人跟你說,怎麼能賺昧良心的錢呢?從這樣的對話中你就可以瞭解,中國人講生意人能賺錢最好,但是有前提條件,就是不能違背良心,不能違反法律,還要儘量做自己喜歡做的行業。就是我們常說的:

為官不可貪,為商不可奸;要想做善事,手中先有錢。有這麼幾個前提在內,才可以說能賺錢最好。

所以,以後聽到有些話,要深入分析和思考,才不會被人家誤導,甚至於傷害了自己。

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意思是說:「財富如果可以求得,就是手執皮鞭的事情,我也去做。如果不可以求得,還是做我應該做的事吧。」

孔子這一番話,意在提醒大家,既然命運是可以改變的,為什麼要追逐財富,不改變成做自己應該做的呢?

求取財富的結果,若是不能達成自己的理想,人豈不成了賺錢的工具,有什麼價值?如果利用所求得的財富,來完成自己的理想,還要追究求取財富的手段和過程,合不合理,有沒有不義之財?所以孔子認為不如尊重命運的安排,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不用費心去求取財富。反正該來的跑不掉,不該來的求不到

,何必枉費心力?

從吾所好,不是順從自己的愛好,而是堅持自己認為應該做的事情,也就是走上正道,完成自己的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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