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 +”不是“+ 互聯網”

“互聯網 +”不是“+ 互聯網”

“互聯網 +”就把去年火得一塌糊塗的互聯網思維拍在了沙灘上。但大多數說的還是企業如何用互聯網思維做營銷,講的還是怎麼“+互聯網”,根本沒有觸及到“互聯網 +”的核心要義。

“互聯網+”,是把互聯網作為主體和引擎

“互聯網 +”不是“+ 互聯網”

傳統產業是被升級和改造的對象;“+互聯網”,是把傳統產業作為主體,把互聯網作為工具和應用。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製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顯而易見,只有把互聯網作為主體和引擎,實現上述目的才有保障。傳統企業把互聯網當工具和技術也不是一年兩年了,官網早都建起來了,微博、微信、社會化傳播也做了,天貓、京東也上了,但是這些是推動企業發展的引擎嗎?靠這些能應對新常態下銷售增長和結構優化的新矛盾嗎?

“互聯網+”,是系統升級正向推動

“互聯網 +”不是“+ 互聯網”

“+互聯網”,是局部調整反向倒逼。新常態下,傳統產業的升級改造是一個系統的工程,一是企業家的思想意識、組織能力和文化;二是產品結構、價格體系、渠道結構、傳播推廣、售後服務的營銷鏈條;三是技術研發、原料供應、生產製造的生產協同;最後也是最為重要的是如何高效解決生產效率和消費效率之間的矛盾。“互聯網 +”行動計劃其實講得很清楚,就是要推動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製造業結合,其著力點是從生產製造開始,正向推動傳統產業的系統升級!誠然,用“營銷+互聯網”是最容易發力,最容易看見效果的,但如果沒有生產製造端的數據化、信息化,倒逼是難以成功的。去年“雙十一”,廣東清遠一天賣掉上千萬只清遠雞成為農業電商的大新聞,但時至今日還有差不多 7 0 % 沒供貨。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只重視“營銷+互聯網”,電商和社會化傳播做得越好,生產效率和消費效率之間的矛盾就越大,用戶的體驗就會越差。

“互聯網 +”,是讓已有的數據流動起來

“互聯網 +”不是“+ 互聯網”

“+互聯網”,不一定能產生有效的數據。看看互聯網已經“+”了的行業:金融、汽車、醫療、智慧城市、教育、泛娛樂。這些傳統產業之所以能夠率先成功,根本在於原先就有很好的用戶實名制的數據積累,金融、汽車行業早些年就開始了數據庫營銷,醫療、智慧城市等行業又能夠促使用戶提供實名制的信息,只是之前這些數據沒有流動起來,數據的勢能沒有得以最大的釋放。阿里研究院在《互聯網+研究報告》中指出:“互聯網+”的本質是傳統產業在線化、數據化。用互聯網使信息和數據動起來轉化成巨大生產力,成為社會財富增長的新源泉。“營銷+互聯網”是一個數據收集的過程,但往往是收集了大量非實名制、殭屍粉的數據,這些數據是完全無效的,就更談不上數據的流動和勢能的釋放了。品牌要和人發生關係,是要和真實的人發生實質性的關係,在這一點上,鄉土鄉親茶葉的會員制銷售模式,是品牌和真實的人發生了實質性的關係,這些數據一旦流動起來其生產力將難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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