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一定要對新招員工進行背景調查

企業一定要對新招員工進行背景調查

由於勞動法對劣質員工的偏袒,企業要保護優質員工的利益,只能從源頭上杜絕劣質員工的進入。

------張鵬

年底總是員工跳槽最頻繁的時候。員工的流動有利於人才的優化組合,對整個社會是有積極意義的。

在跳槽的大潮中,也有某些人品和能力都非常低下的人利用勞動法對劣質員工的偏袒而獲利。為此,企業和其他員工要為他們的這種行為買單。

我常常聽到企業主、管理層和人力資源部門的人抱怨說,企業常常要為一兩個惡劣的員工付出慘重的代價,有的小企業還被這種員工拖垮。這樣的員工進來後,不是努力工作,而是利用一切機會鑽法律和企業制度的空子,讓企業和其他員工深受其害。

最近,一個做人力資源經理的朋友告訴我說,她自己雖然是女人,但對招收女員工時還是擔驚受怕。幾年前她招進一個女員工,進公司第五天就說自己懷孕了,然後就以各種原因請病假、產假、哺乳假,生完第一胎後就生第二胎。等第二胎所有假都休完後就離職了。而在這個公司工作的短短几個月中,她的工作態度一塌糊塗,她知道公司拿她沒辦法。在她休假期間,她的工作全部是由其他同事代替。這樣,其他同事也怨聲載道,埋怨說她生孩子的費用是由其他同事(主要是女同事)承擔的。

我認為,生育與哺乳應該是由政府承擔的責任,不應該將這個義務轉嫁給企業(畢竟企業交了稅)。否則,女員工的利益不但得不到保護,反而會被職場歧視。

另一個在南方做企業的朋友向我訴說他們公司被劣質員工敲詐的不幸遭遇。這個員工業績非常差,態度也很惡劣。公司要解僱他時,他威脅要上法庭告公司。為了避免訴訟帶來的麻煩與費用,公司只好給他一筆巨大的賠償讓他走人。但他離開後一直找不到工作,一年後又找回公司要錢,否則又要起訴公司。這個打擊讓我的朋友痛苦不堪、心灰意冷,覺得做企業太累了。他準備申請破產,解散企業,移民去加拿大。這樣一來,企業的其他優質員工也就失業了。

我認為,企業是經濟、社會、民生的根本,如果企業活不下去,我們的社會就會瓦解、經濟就會回到原始時代。可惜,能理解這一點的人並不多,特別是制定和執行勞動法的某些人。他們沒有想到,企業產生的稅收(包括公司和員工交的所得稅)才是政府生存的資本。

當然,短期內我們不能指望勞動法會被修改得公平合理。所以,我建議企業只能自保,即通過自己的努力來減少劣質員工對企業和對其他員工的傷害,而目前唯一有效的辦法是,在招收員工時,一定要進行詳細的背景調查,最好向應聘者的前三個僱主瞭解其人品和能力方面的表現,要核實簡歷中重要的細節。只有這樣,社會的誠信體系才不至於繼續惡化,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才可能被遏制。

也就是說,企業不能依靠政府,也不能依靠法律,只能依靠企業自身的警惕。這樣做才是對優質員工最好的回報,也就是讓善良、誠信的員工得益。否則,優質員工都是在給劣質員工打工。

另外,我建議,公司在招聘重要崗位時,可以通過領英(LinkedIn)網站了解應聘者的工作經歷,這是公開的信息。我覺得,如果一個職場人士敢於在網站上公開自己的工作經歷,他(她)的誠信應該是比較有保障的。

對那些希望走向管理崗位的職場人士,一定要像保護自己的眼睛一樣維護自己的職業聲譽。對於這一點,請參見我的另一篇文章《你的“職業聲譽”到底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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