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最後的王爺,他是崇禎的親叔叔,真的是被李自成給煮了嗎?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大明王朝如遲暮的老人走到了奄奄一息的時候。此時,離京城1700裡之外的河南洛陽福王府邸裡,一場盛大的宴會正在這裡上演。宴會的食材主角是福王朱常洵和幾頭梅花鹿,賓客是李自成和他們的農民軍兄弟們。

熊熊烈焰中,一口巨大的鐵鍋熱氣騰騰,鍋內撒滿姜、蔥、蒜、桂皮、花椒以及無數高湯燉煮用料,奇香撲鼻。七、八隻剝皮去角的梅花鹿在鍋中翻騰,突然,一個毛髮被剃光的“豬油糕”樣的大胖人翻出水面緊緊抓住一隻浮起的梅花鹿屍體喘息。他盲人游泳一樣瞎撲騰著,時而竄上水面,時而沉入水底,邊嚎邊叫,好不悽慘。

明朝最後的王爺,他是崇禎的親叔叔,真的是被李自成給煮了嗎?

這時,大鍋周圍兩三千圍觀的農民軍士兵,立刻用長矛戮刺其胳膊,使他不得不慘叫著放開手,重新在已經快要燒開的熱水中“游泳”。

李自成無不拍手稱快得欣賞著“活物”,馬上就可以和他的兄弟們享受這道大餐——“福祿(鹿)宴”中的“福”菜。一個時辰過後,煮得爛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數只梅花鹿已經被幾千兵士吃入腹內,成為大家的美味晚餐。

天下沒有不恨福王之人,農民軍帶著無限的恨意把福王嚼的連骨頭渣都沒剩。可憐曾經的富庶之地河南,在連年災害和福王的搜刮之下,民有餓死百萬之巨。明廷七藩封於河南,土地高度集中,貧困人民非死即逃,“桀黠不逞者遂相率為盜”。李自成進入河南之始,手下僅有一千左右兵士,勢單力薄,幾個月便發展到數萬人,殺明朝宗室萬安王以及各縣官員數百人。

明朝最後的王爺,他是崇禎的親叔叔,真的是被李自成給煮了嗎?

農民軍在河南,最大的目標自然是洛陽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寵妃鄭貴妃所生,他差點奪了明光宗當時的太子之位。明末“三案”,追根溯源,皆與此人及其母親大有關係。

明神宗極其偏愛福王,在他結婚時光賞賜就有三十萬金,為他蓋起了極為奢華的王府,並一次賜田四萬餘頃,這比一般王制的花費多出十倍之上。來到洛陽之後,福王肆無忌憚的橫徵暴斂,侵漁小民,千方百計搜刮,壞事做絕。崇禎即位後,因這位福王是帝室尊屬,對他禮敬非常。

連年的旱蝗災難在河南使人民相食,福王不聞不問,依舊大肆斂財,未曾拿出過一顆糧食救濟災民。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軍以大炮(拋石機)攻洛陽,部分守城軍民趁月色譁變獻城投降,他們實在憎恨福王,不願意再為他守衛城池,他們甚至為農民軍引路一起攻佔福王府。守府的兵丁不戰而降。

當三百斤的福王從郊外的迎恩寺被抓回的時候,曾經的洛陽百姓又落淚了,而這一次是喜悅的淚水。這時的朱常洵早已經沒有了往日的威風,跪在李自成面前磕頭不止,希望能夠饒恕他的性命。然而福氣這一次沒有能夠再降臨,福王成為了人民的口中之食,曾經在百姓身上搜刮到的民脂民膏,循環報應又回到了百姓的腹中。

事後,李自成手下搬運福王府中金銀財寶以及糧食,數千人人拉車載,數日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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