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士蘭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非公開發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 64,893,614股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類型

杭州士蘭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類型為非公開發行股票限售股,相關情況如下:

根據公司於2017年11月16日收到的中國證監會《關於核准杭州士蘭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7]2005號),公司向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廈門半導體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山西吉昌投資有限公司和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64,893,614股。

本次發行新增股份於2018年1月12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登記託管手續。

本次非公開發行限售股鎖定期為自發行完成之日起12個月。預計上市流通時間為限售期滿的次一交易日。(詳見公司於2018年1月1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證券時報》上刊登的臨2018-002號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後至今公司股本數量變化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已於2018年1月12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了股份登記託管及股份限售手續。公司總股本由1,247,168,000股變更為1,312,061,614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後至今,公司總股本數量未發生變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關承諾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認購對象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匯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廈門半導體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山西吉昌投資有限公司和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就所認購股份的上市流通作特別承諾,其所認購的股份限售期為自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之日起12個月。

截至公告日,上述6家投資者均嚴格履行了承諾,不存在承諾未履行影響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況。

四、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東方花旗證券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項發表專項核查意見如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數量和上市流通的時間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限售承諾;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項。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 64,893,61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為 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細清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前後股本變動結構表

七、上網公告附件

1、《東方花旗證券有限公司關於杭州士蘭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杭州士蘭微電子股份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月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