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文化這個大系統,是由四個子系統組成的

企業文化這個大系統,就是由以上四個子系統組成的。這四個子系統形成了企業文化由表層至深層的有序結構。物質文化,最為具體實在,屬於表層;行為文化是一種活動,處在淺層;制度文化是觀念形態的表現形式,是人與物的結合部分,位屬中層;精神文化是觀念形態和文化心理,層次最深。

企業文化這個大系統,是由四個子系統組成的

這四個子系統之間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和相互滲透的。物質文化是企業文化的基礎,行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均是在此基礎上產生的;行為文化是企業文化的外殼,它是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動態的反映;制度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關鍵,它把物質文化、行為文化和精神文化統一為整體;精神文化是主導、是中心,它決定其他文化的性質和發展方向。所以企業文化的結構是一個由表及裡的四個層次的同心圓。

企業文化這個大系統,是由四個子系統組成的

企業精神文化是一種更深層次的文化現象,在整個企業文化系統中處於核心地位,它是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受一定的社會文化背景、意識形態影響而長期形成的一種精神成果和文化觀念,包括企業精神、企業經營哲學、企業道德、企業價值觀念、企業風貌等內容,是企業意識形態的總和。企業精神是企業物質文化、行為文化的昇華,是企業的上層建築。

企業文化這個大系統,是由四個子系統組成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