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託管被念緊箍咒 銀行中間業務收入或減少

和訊銀行消息 8月3日,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做客《和訊座談會》欄目,深度分析銀監會下發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業內的影響。

目前輿論焦點主要集中在理財業務資質分類管理、禁止發行分級理財產品、非標投資不得對接資管計劃等方面。事實上,有個更重要的影響被忽略——商業銀行不能託管本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且必須在業務開辦前30日向銀監會報告。

在郭田勇看來,監管部門出臺制度方向很正確,在制度設計上一開始就搞明確,金融資產的發行方和託管方不應當是同一家機構,隨著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避免了利益輸送、內幕交易的出現。

隨著居民理財意識的增強,國內理財產品市場一直保持高增長。數據顯示,2015年銀行理財餘額突破20萬億元,較前一年增幅高達56.46%。“從利益角度來講,銀行不願意把託管費收入讓給其他行。在銀監會沒有提出嚴格要求之前,銀行理財產品普遍放在本行託管,如果放在其他銀行託管,貢獻了很大一筆中間業務收入。”他分析到。

他進一步指出,銀行理財產品有兩種託管渠道,一是跨行託管,二是,中債登未來也可以進行銀行理財託管。“目前中債登銀行理財產品託管系統渠道建立已比較完備,各項業務準備就緒。”

據瞭解,作為全國債券市場最主要的中央託管機構,中債登的登記託管系統支持了全國95%以上的債券資產的登記和託管業務,可以支持不同資產的登記託管,具有豐富的登記託管經驗。由中債登來設計,未來銀行理財產品有望實現託管行、第三方託管雙重託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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