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8月27日晚,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社會我龍哥,裝逼反被戳

事發27日晚間,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視頻中顯示,一輛白色寶馬車駛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行的電動車發生爭執,寶馬車後座一男子下車與騎車人發生口角,儘管有女伴相勸,但兩人仍舊發生推搡。此時,寶馬車司機從車上下來,對騎車人拳打腳踢,後又返回車內拿出一把長刀,砍向騎車人。騎車人雖然連連躲避,但仍被砍中。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未曾想寶馬車司機在砍人時,長刀不慎落地,騎車人搶先一步撿起長刀,反過來砍向寶馬司機,寶馬司機連連躲避逃竄,但騎車人仍然向其連砍數刀。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後來,有相關圖片和網絡信息顯示,寶馬車司機被騎車人砍殺身亡。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當地警方通報案件進展

8月28日,崑山市公安局發佈警情通報稱,2018年8月27日日21時許,崑山市開發區震川路、順帆路路口發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報警後,崑山市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並會同120急救人員將兩名傷者送醫救治。

經初步調查,兩名傷者分別是劉某某(男,36歲)和於某某(男,41歲)。當晚,雙方在震川路、順帆路路口因行車問題引發口角導致衝突。衝突中雙方受傷,劉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於某某沒有生命危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針對該起案件和視頻,網友們引發熱議。

有網友表示,寶馬灰衣男先手持長刀砍人,騎車人在躲避過程中撿起掉落的長刀反擊,是正當防衛。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也有網友認為,騎車人追砍寶馬男並致其死亡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崑山砍人事件: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律師觀點:

01

一、關於白衣男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構成很簡單,刑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另外,防衛不能超過必要限度,但是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這也就是刑法學上講的特殊防衛,大家習慣稱之為無限防衛。

本案中,事發是因為轎車違法變道頂到白衣男子的電瓶車之後,白衣男將電瓶車停到路邊等待協商處理事故。駕駛員及黑衣女子還是比較剋制的,在花臂哥出來毆打白衣男時還象徵性攔一下。白衣男子對事件發生沒有任何過錯。而且,從視頻可以看出,在一分多鐘的毆打過程中,白衣男子基本沒有還手,全程都處於一種躲避的狀態,對事件的激化也沒有責任。

然後花臂哥從車上拿下一把刀來對白衣男進行砍殺。在這個情況下,花臂哥的行為已經屬於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了,對此,白衣男是完全有權實施正當防衛的。

在認定一個行為是不是正當防衛時,最關鍵的問題時認定不法侵害行為“正在進行”。很多朋友對“正在進行”存在很大誤解,之前在討論正當防衛問題時,甚至有人說過,在被強姦時,插入時可以防衛,拔出時就不可以了。聽的人真是一臉黑線。行為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只要是在一個犯罪故意統轄下,開始實施的犯罪行為尚未停止,被侵害的法益始終處於受害狀態,就屬於正在進行的犯罪行為。

比如本案中,花臂哥在砍殺過程中,刀子掉在地上,有人問這個情況還算不算花臂哥的犯罪行為已經停止,自然是不算的。

首先,刀子掉落並不是花臂哥主觀意志控制下自動將刀子扔掉停止實施砍殺行為,而是刀子在砍殺過程中無意掉落,花臂哥沒有主動停止犯罪行為。其次,刀子掉落之後,白衣男與花臂哥同時去地上搶刀子,只不過白衣男離刀子更近,才先於花臂哥拿到刀子。花臂哥的行為也充分表明,其並未放棄砍殺他人的犯罪行為,只要刀子拿到手裡,他還是會繼續實施犯罪。犯罪行為從未停止,白衣男的人身安全始終處於被危害的境況中。

所以,這個案件認定白衣男構成正當防衛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二、防衛是否過當

在確定白衣男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之後,我們還要討論下其行為是否過當,尤其是視頻中顯示白衣男拿到刀子砍了幾刀之後,花臂哥逃跑,白衣男還有追砍行為,對這個進行討論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說觀點,我認為白衣男的行為同樣不算過當。正如上文所說,犯罪行為不能割裂來看,同樣,防衛行為也不能割裂。白衣男的行為從一開始完全屬於正當防衛的狀態,其主觀上是想要通過傷害侵害人保護自己人身安全。

這個主觀故意一直統轄著他的行為。在他不能確定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的情況下,講白了就是在他不能確定自己的人身安全不會繼續受到侵害的情況下,誰也無權要求他停止防衛行為。

評價其人身安全是否屬於免受繼續侵害的情況,可以通過兩個方面來看,第一是花臂哥是否會停止繼續侵害,第二是看花臂哥是否有能力繼續侵害。

從視頻中可以看到,不管是他人阻攔還是白衣男的忍讓,都不能阻止花臂哥實施侵害行為。甚至刀子掉落之後,花臂哥仍然有與白衣男搶奪刀子的行為,所以,從這些客觀行為可以判斷,花臂哥絕不可能主動停止實施侵害。

那為了保護自身人身安全,白衣男就只能讓他喪失繼續侵害的能力了。從視頻中來看,花臂哥在白衣男追砍過程中,是完全具有繼續侵害的能力的,當然,具體的情況還是要看公安公佈的法醫學鑑定來進行判斷。但法不強人所難,只要白衣男在防衛過程中,花臂哥始終具有侵害能力,那誰也沒有資格要求處於那個情境下的白衣男專業且精準地判斷自己是不是已經安全了。

所以,單從視頻來看,我認為白衣男的行為並未過限,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規定特殊防衛的目的,就是告訴所有人,如果有人侵害他人生命安全,此時為了保護被侵害者,侵害人的生命是可以付出的代價。

02

對寶馬車矮個紋身男子,犯故意傷害沒有問題,因其手持兇器,不排除其因激情因故意傷害而致騎子男子死亡的故意,車內另外三人無一將其攔住並帶離,任由其對騎子揮砍,沒有明顯的阻止矮個紋身男子犯罪的行為。後因刀揮舞過程中掉落,矮個紋身男子的犯罪行為被迫中止,否則該行為將一直接持續,騎車男子下場就不得而知了。顯然,矮個紋身男子的故意傷害他人的罪名是成立,至於是否有故意殺人的動機就不得而知,如果有,就是故意殺人未遂。

對騎車白衣男子,在其撿刀並揮砍矮個紋身男子過程中,並沒有對其它另外三人進行攻擊,說明其沒有犯罪本意,只是本能的對傷害其自身安全的矮個紋身男子進行反擊,這一行為本身定義為正當防衛,我認為,是沒有問題的。

當矮個紋身男子手上留在鮮血跑到肇事車輛的時候,這個時候騎車男子衝過繼續揮砍,其本身行為就是正當防衛的延續,但此時所砍的部位就非常關鍵了,因為此時,矮個紋身男子已經失去了反擊能力,並逃向車輛尋求保護,如果是砍到次要部位,則可繼續定義於正當防衛;如果砍到頸部位置造成近矮個紋身男子死亡,則可定義為防衛過當;如果有從車窗或拉開車門繼續攻擊矮個紋身男子,顯然就是防衛過當了。

如果矮個紋身男子死亡是由於騎車男子從撿刀到揮砍矮個紋身男子的前面幾刀誤傷所致,可以定義正當防衛(因為此時矮個紋身男子一同和騎車男子去搶撿砍刀而不是先行逃跑)。

綜上,本律師認為,對騎子男子行為的定性,首先要對矮個紋身男子死亡的原因進行屍檢,確定受傷部位和致死的誘因,然後再綜合比對方視頻前後騎車男子所砍部位,並結合矮個紋身男子對騎車男子行兇的部位來綜合盤判斷,不能機械的套用法條,放大和縮小正當防衛本身都會對行為的認定造不公。

什麼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1] 根據《刑法》 [1] 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