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赴法國投資需注意稅務風險 ——專訪國浩巴黎辦公室管理合夥人孫濤

本刊記者 趙愛玲

近期,法國由於燃油稅的上調而爆發“黃馬甲”抗議運動,這場運動因持續多日且參與人數眾多而對法國經濟造成一定影響。這也引起赴法國投資的中國企業對法國投資風險的關注。

國浩巴黎辦暨巴黎孫濤律師事務所是在法國及歐盟區、非洲和中東地區從事多語種、跨法域法律服務的專業機構,由擁有中國和法國兩國律師資格的孫濤律師於2010年底創立。中國企業赴法國投資的風險到底有哪些?本刊記者為此專訪了國浩巴黎辦公室管理合夥人孫濤。

法國稅收新政

自2018年11月17日法國巴黎首次爆發“黃馬甲”運動以來,該事件持續時長已有月餘,這也是幾十年來,法國境內出現的最大規模、最為激烈的抗議活動。事件之初,民眾只是針對政府上調燃油稅的舉措,藉助網絡力量自發身著黃色馬甲上街進行抗議遊行,而隨著學生團體、工人群體、公職人員的相繼融入,事件的態勢愈演愈烈。迫於壓力,馬克龍總統發表電視講話並頒佈系列減免措施,隨後,“黃馬甲”運動的參與人數有了大幅回落,但卻並未完全平息,“黃馬甲”們依舊活躍。談到該事件的深層原因及後果,孫濤認為,隨著運動的持續和發酵,抗議主題已從原來的燃油稅逐漸發展成為反貧富分化和社會不平等。低工資、高稅收和高失業率早已困擾法國,燃油稅上升加劇社會動盪。

他說,在投資風險方面,法國稅收制度及徵收管理體制的近期變化,可能對我國企業對外投資產生影響或潛在的稅務風險。中國企業赴法國投資,尤其要關注法國及歐盟稅收制度及徵收管理體制的近期變化,“這些變化可能對我國企業對外投資產生影響或存在潛在的稅務風險。”他說,比如歐盟針對數字經濟領域制定了新的稅收政策,也就是2018年3月2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數字經濟徵稅》提案,向成員國提出瞭如下稅法改革動議,對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數字常規機構進行徵稅:一是顯著年收入超過700萬歐元;二是一年內10萬接收地用戶通過平臺獲得服務;三是一年簽署3000份合同。另外一項是關於徵收3%的數字服務稅的新規定,其徵稅門檻為(需同時滿足):一是在歐盟境內年收入超過5000萬歐元收入;二是全球年收入7.5億歐元。

他特別強調,轉讓定價是跨國集團常用的一種避稅手段,在法國,集團內部轉讓定價是在法外國集團公司或成員公司被進行稅收校正的首要原因。這一稅收校正經常會導致企業就同一稅基被重複徵稅,而這一情況,隨著世界經合組織啟動的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國際稅收改革項目的落實將更加突出。

除了稅務風險,他認為,從法律角度來看,2018年開始直接適用於所有歐盟成員國的《歐盟個人信息保護條例》要求所有歐盟境內企業加強法律意識,進行合規調整,企業需要負擔一定費用來設立數據保護專員、建立問責制、及強化個人權利保護意識等。若企業違規記錄用戶個人數據、違規後未及時通知監管人員、存在數據安全問題、違反隱私影響評估等相關條例,最高可獲1000萬歐元或其全球年營業額2%的罰款,“若企業違規內容涉及未經用戶同意使用數據、侵犯用戶人權、或非法跨境流通數據,最高可獲2000萬歐元或其全球年營業額4%的罰款(兩者取較高值)。因此需要中資企業高度重視。”他強調。

法國仍是中國企業理想的投資目的地

“對於中資企業來說,法國是比較理想的投資目的地。”孫濤表示。法國是第一個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西方大國,也是第一個與中國建立全面夥伴關係的西方大國。近年來,中法兩國關係高水平發展,雙邊互利合作持續深化和拓寬。中國與法國擁有巨大經濟合作潛能。法國是世界第五大經濟體、歐盟第二大經濟強國、歐洲第二大市場、全球第六大產品輸出國與第三大服務輸出國。在工業領域內,法國是歐洲第一大海外投資目的地,在海外直接投資方面,名列世界第四與歐洲第二。

孫濤說,法國擁有競爭力強的勞動力市場,法國平均勞動力總成本低於美國、日本和德國,並且通過國家政策鼓勵研發與創新,法國還擁有健全的稅制與司法系統,2018年11月法國國會開始審議新的司法改革法案,力圖建立“適應21世紀需要的司法制度”。

談到法國對待外商投資企業的態度,孫濤說,馬克龍總統已經表示,將打算在2019年終結企業家將資金轉移出境徵收30%“出境稅”。“出境稅”十分不利於外國人在法國創辦企業,強烈刺激法國人在其它國家創辦企業。“馬克龍的作法與美國總統特朗普的作法正好相反,後者威脅在國外發展的美國企業,承諾對留在國內的企業提供補貼。”他指出。

孫濤認為,如今的歐盟競爭形勢也有利於法國。“英國脫歐進展不順利繼續加深現代經濟史上最大的自我創傷,英國脫歐後,法國在歐盟中的影響力必定增加。德國總理默克爾因其執政聯盟不穩固政治上受阻而選擇放棄競選。作為法國重要的貿易市場,英國脫歐影響到英法業務往來,這會引導法國尋求其他更合適的合作伙伴。這些都為中國企業在法國投資創造良機。”孫濤說。

雖然法國有著相對友好的投資氛圍,但對於中企來說,赴法國投資的挑戰及風險不可忽視。孫濤說,在當今貿易自由化的進程中,中資企業面臨著更復雜的發展環境。“中資企業一定要依法合規,具有法律安全意識,特別是在個人信息保護及知識產權等方面。比如針對《歐盟個人信息保護條例》進行合規調整,以避免高額的罰金。”他說,國浩巴黎辦公室具有多元化法律文化背景,可以使用包括中、英、法等多種語言為客戶提供服務,並且擁有專業的法國當地律師,可以為中企在經營合法合規上保駕護航。

孫濤同時是法國中國工商會會長,據他介紹,工商會由在法國的中資企業管理,由從事中法經濟交往的中法企業組成,組織各種形式的活動以促進中法經濟界的交往與合作。“團結就是力量,中企應該通過法國中國工商會團結一致,利用好這個平臺。”他表示。

談到中國企業如何更好地適應海外經營環境,孫濤認為,對國內企業而言,“一帶一路”建設帶來的全球機遇是顯而易見的。“正是有了這一偉大舉措,才使得國內企業走出去的步伐更快,步子更大。因此,企業需要立足於國際視野,業務往來不應該只侷限於雙邊,而是在多邊合作中尋找無限商機。”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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