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貪官如何屯積贓款?

陳瑭


明朝沒有錢莊,沒有銀票。經濟比較落後。財富只有銀子糧食。銀子可以海外貿易產生,但明朝又海禁不允許做海外貿易,誰做海外貿易誰就是倭寇。所以沿海官員可能偷偷扶植海外貿易,允許民間開發礦產,生產低端手工藝品對外貿易換銀子,官員在收保護費之類的。上面大官就有下邊孝敬,嚴嵩就是孝敬的人多才這麼有錢的,雖然後來嚴嵩執政把做海外貿易的商人當倭寇滅了,但那是嘉靖的意思嚴嵩無奈做的。第二個官員來錢的方法無非就是搶奪土地,官員家屬霸佔土地讓農民當奴隸給自己耕地,這個中國古代歷史基本相同,都是農奴制社會,只不過給皇帝當奴隸和給官員當奴隸的區別,給官員當奴隸能免稅餓不死不用服苦役,所以很多百姓都願意自願去當奴隸。比如歷史上大忠臣文天祥就是典型大貪官大地主,這種官員都是搶奪霸佔無數百姓才能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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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題主想問的是貪官們如何藏匿保管贓款,還是如何攫取贓款?

我就一一作答吧。

一、明朝時通行貨幣為:銀票、銀子、銅錢,有時候布匹、鐵器、香料也能作為商品交換的媒介,特別是在邊疆互市貿易市場,那時叫做馬市,人們往往喜歡以布匹和鐵器作為交換媒介。根據一些筆記體小說的記載,明朝人藏匿錢財一般採用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為專門開闢庫房藏匿,庫房內打造實木銀櫃保存;另一種則是在院子裡挖地下室,俗稱地窨子,這種方式適合藏匿數目巨大的金銀。一般平頭老百姓則弄個罐子,把銀錢塞進去,埋在房屋一角。

我國並不盛產金銀,明朝初年流通貨幣除卻歷代銅錢外就只有朝廷發行的銀票,只有少量金銀在市面流通,明中期之後,隨著對外貿易量劇增,大量金銀才流入國內。朱元璋覺得這樣很吃虧,將衣食住行等實實在在的物件拿去換回不能吃喝的金銀,他覺得於國不利,於是下令海禁。朱元璋時期發行銀票,允許百姓以金銀實物從朝廷換取銀票,卻不允許百姓再以銀票贖回實物金銀。而民間對於金銀的態度也不如現代人對金錢那麼熱烈,舉一個例子:

和珅被抄家,累計抄出家產摺合白銀約8億兩,其中金銀銅錢約1億兩,其餘則是房產、當鋪、鋪面、田產、山林以及數量巨大的玉器珊瑚寶石等。

即便是一般家庭,獲取一定財富後,所想的也不是如何藏匿金銀細軟,而是儘快用這些金銀購置田產房產及鋪面。

所以明朝的貪官們藏匿贓款的主要手段為購置不動產,實在沒有可買的了,才挖個地窨子藏錢。

二、那麼明朝的貪官們攫取財富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明朝的官員薪水並不高,很多朝廷官員也是吃了上頓沒有下頓,當月不發薪俸,有些低級官員就只能噹噹度日。比如張居正萬曆新政初,由於國庫空虛實在發不下薪俸,只得以蘇木折俸,一時間京城地面胡椒蘇木充盈市場導致價格爛賤,有個京官因胡椒蘇木實在出不了手而換不回吃喝用度,只得懸樑自盡。

官員們為了彌補開銷不足,於是想著法子弄錢,比如為自己和父母辦生日遍邀下屬參加收取禮金。明朝時,下級官員奉給上級錢財的名目繁多,有冰敬、碳敬、年敬、節敬、喜敬、門敬、妝敬、文敬。而下級官員和地方官員為了應付這些名目繁多的敬禮,也只能照樣把手伸向更下級和百姓,地方官員在徵收田賦時增加火耗,在京低級官則搜刮地方官。

收取各種敬禮只是明朝貪官斂財的冰山一角,高級官員往往大肆招攬門生,然後在其門生步入仕途時上章保舉,一旦其門生得官順利,自然少不了一番孝敬,然後在其門生將來的仕途中一路扶攜,這就是一條源源不斷的財路,門生越多,門生官職越高,進賬則越多。這樣斂財還屬於比較含蓄的,魏忠賢掌權時期,一些官員為求升遷,往往拜他為乾爹並一擲千金,只為提拔個要缺。這就是典型的買官賣官了。

明朝的官員還比較善於攫取國有資產。

明初朱元璋將天下土地的一半劃歸五軍都督府管理,由五軍都督府下屬的都司衛所組織軍戶耕種。按照朱元璋的設想,以衛所土地收入養軍備邊,則“養兵百萬不取百姓一粟”,但是自朱棣之後,由於兵役較重導致衛所軍士逃散十不存二,以至於邊關兵員緊缺,更別說組織軍戶耕種衛所土地了。因此永樂之後,衛所土地大量荒蕪閒置。於是一些下級軍官便打起了衛所土地的注意,他們驅使軍士或者流民耕種,土地所得中飽私囊。而後部分土地經由下級軍官之手送給了上級官員耕種,漸漸地,滿朝文武手中具有衛所之田。以至於張居正主持萬曆新政進行土地確權時,竟憑空多出了三百萬傾農田,而當時戶部掌握的可耕地也只有區區四百多萬頃。舉個例子,內閣首輔徐階當政時,“投獻土地者趨之若鶩”,以至於徐階退休後竟然家有田產二十四萬畝。再舉個例子,張居正任首輔時,地方官為了討好他,將五百畝自稱河水沖刷而出的土地送給了張居正父親所有,至於是不是河水沖刷來的土地,無人得知,我猜多半還是衛所土地。

另一個獲取財富的重要途徑為打倒政敵化敵財為我有。

封建社會權貴當道,每個時期都有新崛起的權力貴族,也有逐漸沒落的老權貴,以新代舊是不變的規律,而新老更替不僅是權力的更替,同樣也是財富的更替。清代以前是農業經濟,商業經濟佔比微不足道,絕大多數GDP都來自土地耕種。由於經濟形式過於單一,像現代這樣不斷地崛起新興商業模式,在清代以前那是絕對不可能的。而新興貴族們普遍存在對財富的強烈訴求,既然沒有可被攫取的新興商業資產,那就只能從老權貴們手裡搶奪固有財富。簡言之,如果蛋糕一直在做大,新興權貴可以謀求新做大的蛋糕部分,而如果蛋糕一直不變,那麼新興權貴就只能爭搶老權貴所持有的那部分蛋糕。而一旦核心權力階層出現你爭我奪,則政權很難再維持長久。為避免出現權力階層的爭奪,當權者便會一直把蛋糕做大。近現代之前的主要手段為以不間斷地戰爭來奪取別國土地和資源,以達到本國權力階層拓展需要。比如蒙古,比如羅馬、比如沙俄、比如大英帝國、再比如奧斯曼土耳其大帝國,甚至於十字軍東征也是以此為目的。往往一國內最具有侵略性的都是少壯派權力新貴,而如果一國內能夠不斷地湧現出新興商業模式以滿足權力新貴的財富攫取訴求,則不會貿然出現以奪取土地和財富為目的的侵略戰爭。一旦一個國家其國內經濟發展到達極限,而這個國家又不能很好地解決新老權力貴族的財富訴求,那麼開疆擴土侵略他國必然是唯一選擇,否則內亂必生。

明朝閉關鎖國封邊固守,而國內土地財富是固定的,新興權貴攫取財富只能向老權貴們下手,一代一代的權力貴族們鬥倒前任而後再被後任鬥倒,權力、土地、財富在權貴們手裡流轉。正因為權貴們一心撲在內鬥上,導致明朝積貧積弱病入膏忙,最終被後金所滅。


讀史梨樹下


以我個人觀點來說,在大明王朝這個封建的古代社會,當官的權要,想要處置貪汙來的金銀珠寶,綾羅綢緞,珍珠瑪瑙等贓款贓物,無非有以下幾種,開辦錢莊,購置田產,養家護院,娶妻納妾,花天酒地,各處打點,或者乾脆在自家院子裡,挖個地窖給埋起來,這方面的典型就是明朝貪官,嚴嵩嚴世藩父子!以上觀點僅供參考!


京北小市民


一般都是銀子,李自成的闖軍進北京後不是從那些皇親國戚,高官那裡搜來了幾千萬兩銀子嗎,還有就是置購田產,明朝末年,土地兼併非常嚴重,土地都被鄉紳,貪官等等給佔了,加上災年,老百姓根本活不下去了,只能造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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