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錢點菸的黑老大獲刑24年 同時有3個“老婆”育有6個子女

大白新聞今天從河南省嵩縣法院獲悉,此前大白新聞報道過的“模仿影星用錢點菸”、同時擁有三名“妻子”的黑社會頭目王紅強,昨天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4年,其他22名成員也分別獲得1年零3個月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用錢點菸的黑老大獲刑24年 同時有3個“老婆”育有6個子女

黑幫成員在受審

三個副手獲刑14年至17年

1月16日上午,嵩縣法院對被告人王紅強等2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開設賭場罪、重婚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王紅強有期徒刑2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骨幹成員郭飛飛、牛新峰、王志強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判處17年至14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14.5萬元至8.5萬元罰金;對其他積極參加者和一般參加者分別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至1年零3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放高利貸起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以來,被告人王紅強以經營“欒川縣長安種養殖專業合作社”為幌子,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高利放貸為目的,招攬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紅強為組織、領導者,以被告人郭飛飛、牛新峰、王志強等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犯罪組織為攫取鉅額非法經濟利益,發展壯大組織,在王紅強的領導下,以其在欒川飯店二樓的合作社辦公室為“據點”,依託“合作社”低息吸收存款,高利發放貸款,組織開設賭場,插手民間糾紛,暴力討債,有組織地實施了敲詐勒索、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五十餘起違法犯罪活動,從中非法聚斂鉅額財富;該犯罪組織在暴力討債中,隨意毆打他人,在其合作社辦公室等地,王紅強及組織成員採取毆打、電擊、扎竹籤、燒指甲、喝辣椒水、扒褲子等暴力、脅迫手段,對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身體和精神進行折磨摧殘,毆打殘害群眾40餘人;該犯罪組織通過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在欒川縣城及周邊地區,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用錢點菸的黑老大獲刑24年 同時有3個“老婆”育有6個子女

影視作品中點菸劇照,圖文無關

“老大”同時有三個“老婆”,多次在網上炫富

被告人王紅強通過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迅速暴富後,在生活上奢侈淫逸,同時與三名女性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育有六個子女;王紅強及其成員經常自拍成捆的人民幣、用人民幣點菸、聚眾賭博、外出旅遊、集體消費娛樂等內容的手機視頻,在微信及互聯網上傳播,顯擺該組織的經濟實力,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

該案於2018年12月28日至30日依法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休庭後,合議庭根據法庭調查查明的事實,充分考慮控辯雙方的意見,進行了認真評議,並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其認罪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百七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九十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三百零三條、第二百五十八條等規定,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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