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长和纽约市长是属于上下级吗,还是和国家一样联邦制,州长可以调动市警察吗?

对你微笑125


这个问题包含了美国的联邦制度,警察制度。首先纽约州包含了纽约市,纽约市隶属于纽约州。乍看起来,那州长和市长肯定是上下级了,州长要调动市里的警察还不是一个电话的事。这就大错特错了,在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职位上下级并不代表权利有大小之分,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纽约市的五大区)

先说同一州里州长和市长的关系。美国的联邦制,通俗讲就是50个州开个会组成一个大家庭,这个大家庭的家长就是联邦政政府——-只拥有国防、外交、货币、邮政、最高司法和国内安全方面的权力,剩余保留给州政府;只涉及中央与州这两级的关系,对州以下的地方政府(县市区)无权干涉,州政府负责监督县市区政府。州长由州内居民选举产生,市长由本市居民选举产生,县长也是全县选举产生。这样总统无权罢免州长,州长也无权罢免市县长。因此美国的州长、市长虽然从行政区域角度看有隶属之分,但都是民主选举产生,更像各自独立的平行关系,市长怼州长,州长怼总统是屡见不鲜。


州长能否调动市级警察?很明显了,美国各州有自治权,州内各市也有很深的自治权,伸手越级使用行政权,想都别想。美国的警察制度分为五级——县警察、城市警察、州警察、联邦警察和特种警察。县警察局长除个别地区是任命,其余都由民主选举产生。管辖范围清晰,市警察管市区,县警察管郊区,州警察管高速和更偏僻的郊区,联邦警察管全国性大案。彼此之间,各司其职,没有从属。联邦警察到了县警察局要提个犯人,局长可以直接拒绝不买账。所以州长想直接调动市警察,别想,除非市长同意,而且只能用商量或者请求协助支援,比如有暴乱,抓捕逃犯等等。

(联邦来的警察又怎样,不买账)

美国的联邦制,警察制,各级别有较大的独立自主权,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各行其是,互不干涉,互不买账。你觉得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欢迎指正关注,我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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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以及更小的行政单位,都不是上下级关系。在美国,只要是民选的公职人员,都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如总统,州长,市长,检察官等,他们都不是谁的下级,只有职务范围划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不听命于他人。


李俊明26


这么好的制度为什么没有人借签?


风云


美国怎么能称为国?就是个地方政府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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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十年前奥巴马来旧金山南湾硅谷为竞选筹款。飞机四点在旧金山机场下机。到南湾只能封101公路一段时间。而并不能走同向而顺畅的280公路。因为101是联邦公路,联邦政府有权封,但280是州际公路,封路只能州长有权、州长不鸟你。总统也不能封。


Jason67103


看起来应该是弊大于利,很容易各自为政,山头主义。但实际上,却不会,因为他们有民主的基石,哪个警察局长,州长啊,市长因为个人利益,狭隘心思,或者愚蠢等等问题,导致治安不好,犯罪猖獗或者民不聊生,他就别想连任了,别干了。


阿阳走路


你的这种思维方式其实就是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方式。联邦制国家,别说州长,就是总统也无权调动市警察。奥巴马想去看望受台风灾害影响的纽约市,市长说,我们这里一片忙乱,没空安排警察保护你。奥巴马就只好和新泽西州联系,最后去了那里。


碧海青天4455


美国的政府机构不对上级,都是对下负责,即对民众负责,对选民负责。上级都是浮云,民众才是衣食父母,选民不满意,你这一群人就得滚蛋。从联邦,到州,到县市,所有的机构都只对选区选民负责。


二毛知天命


说白了,在美国除了市政府是直接管理的,其他往上的都是管的各个辖区政府不愿意管的犄角旮旯的地方,当然美国有很多地方纳税少,为了减少开支撤销了市一级的管理,直接由县政府管理。

美国并不是没有官员任命,美国人民根据自己的需要可以选出政府首脑,然后政府首脑可以任命下面的政府工作人员,这些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向政府首脑负责,而政府首脑必须向选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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