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伴随着国家的强大,人们的生活质量得以显著提高,小编也用自己的青春热血为国家的发展添砖加瓦,努力做一名长在红旗下的新时代好青年。

但是我们并没有忘记屈辱的历史,以及落后就要挨打的教训。

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一)

前几天小编和朋友说起《辛丑条约》是有史以来赔款最多的一份条约,本着严谨的态度,我们查阅了各种史料,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无能的清政府和诸国列强签下的条约多达30余篇,初中课本上学到的原本只是冰山一角,正是这些条约,一步一步将中国拉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而清政府也在覆灭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今天小编将这些条约整理出来供大家查阅,目的是为了铭记历史,共同努力,促进国家发展的更好。

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一)

《广州和约》,是鸦片战争第二阶段结束的标志。

1841年5月下旬,清靖逆将军奕山在广州与英军作战失利,被迫向英军求降。27日奕山与英国商务监督义律签订《广州和约》。

主要内容

一、三位钦差(奕山、隆文、杨芳)及所有外省军队限六日内退出广州城60里以外;

二、7日内交出600万银元供英方使用;赔偿英国商馆30万元损失费;

三、款项付清后,英军撤回虎门以外,并交还横档及江中所有其他各要塞;

四、赔偿英国商馆和西班牙帆船“米巴音奴”号(实为英鸦片趸船“丹时哪”号)的损失;

五、广州知府(余保纯)应提出三位钦差大臣、总督、将军、巡抚盖章印之全权证书。

奕山并不敢向朝廷如实禀报这一份所谓的和解条约,谎称英国人“向城作礼,乞还商欠”,结果得到道光帝“准令通商”的批谕。

但英国在勒索到巨款后,旋即撕毁和约,扩大侵略战争。

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一)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万年和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鸦片战争后,英方利用清朝政府对国际惯例和己方利益的无知,引诱清方就通商口岸的各项制度在南京和广东继续谈判,1843年双方签订《虎门条约》。

《虎门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的主权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进一步损害了中国的权益,给中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

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一)

《中美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望厦条约》使美国享有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同时还扩大了侵略权益。

中美《望厦条约》是比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虎门条约》及其附件更细致更完备的不平等条约。

它是加在中国身上的又一道更为沉重的枷锁,并成为尔后中法《黄埔条约》及其他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范本。

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一)

《黄埔条约》,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黄埔条约》使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同时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法国通过中法《黄埔条约》,获取了中英《南京条约》、《虎门条约》中除割地、赔款外的特权以及中美《望厦条约》中规定的全部特权,给中国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

这个条约也为外国侵略者利用传教权利进行公开的侵华活动埋下了第一块基石。

《黄埔条约》与《望厦条约》一样,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司法、关税、领海的自主权。

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一)

《瑗珲条约》,这款条约只有180个字。是中国近代史上字数最少,而丧失领土面积最大的一个条约。

法联军进攻天津、威胁北京之际, 沙俄乘机用武力迫使清黑龙江将军奕山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由奕山与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瑷珲(今瑷珲县瑷珲乡)签订。

这款条约是中俄间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也是其后签订中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开始。

《瑗珲条约》总共割去相当四个英国领土面积的103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这103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不包括江东六十四屯地区的4300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

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一)

《天津条约》,这是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总称。

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俄《瑷珲条约》等和约,列强侵略更加深入。中国因此而丧失了东北及西北共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得以集中力量镇压了太平天国,维持统治,清史称同治中兴。

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一)

《北京条约》,是1860年中国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总称,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另外,1887年与葡萄牙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亦称《中葡北京条约》。

《北京条约》是《天津条约》的扩大,不仅承认《天津条约》有效,还让英法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攫取了更多的侵略权益。

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进一步加深,中国人民的灾难日益深重,同时还有中国的司法以及内河行驶主权被严重侵犯。

那些丧权辱国的条约(一)

《中英烟台条约》,又称《滇案条约》、《芝罘条约》,是1876年(即光绪二年)清廷在英政府外交压力下与之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中英烟台条约》不仅按英国政府的意图结束了滇案,而且英国由此实现了它十余年来企图在华扩大通商特权的愿望,得到了入侵我国西南边境的所谓“条约权利”。

英国从《中英烟台条约》中夺得的各项在华权益,很快就被其他列强“一体均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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