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般納稅人今年12月31日前,選擇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真的合算嗎?

是否轉為小規模納稅人,主要看企業所屬行業、年銷售額和上下游企業的情況而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都能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都能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條件:

一、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二、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按月申報納稅人)或連續4個季度(按季申報納稅人)累計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如果納稅人在轉登記日前的經營期尚不滿12個月或4個季度,則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銷售額估算12個月或4個季度的累計銷售額;

廣州一般納稅人今年12月31日前,選擇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真的合算嗎?

1、公司的客戶群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客戶公司能否接受3%的專用發票。如果因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導致丟失客戶,或者需要降價來彌補客戶的進項稅損失,那可能就是得不償失。

2、公司的銷售額規模。按照2019年最新優惠政策,小規模納稅人在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累計不超過30萬時,可以享受增值稅免徵的優惠。如果公司銷售額不大,且客戶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求,轉為小規模納稅人,享受這項免徵的優惠,是很划算的。

3、公司能取得多少的進項。一般納稅人採用一般計稅方法,進項稅可以抵扣銷項稅,小規模納稅人採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徵收率,進項稅不能抵扣,直接進成本。如果公司取得的進項比較多,轉為小規模反倒是在浪費進項。

廣州一般納稅人今年12月31日前,選擇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真的合算嗎?

所以轉為小規模合算不合算,還真不能簡單就算清楚。需要結合公司的上下游情況來看,如果上游下游都是小規模,那選擇小規模會更划算;若是上游下游都是一般納稅人,選小規模的話,可能還真是便宜了稅務局,因為進項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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