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影響自家果樹 竟盜伐鄰家桉樹 覃福生

盧某認為與其果林相鄰的桉樹長得太高,影響他家的果樹生長,與周某擅自砍伐他人的桉樹,被公安機關抓獲。經廣西壯族自治區荔浦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犯盜伐林木罪,分別判處盧某、周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3000元。

現年51歲的盧某在荔浦市荔城鎮種植了一片果樹。楊某種植的桉樹與盧某的果林相鄰。盧某認為桉樹長得太高,影響到其種植的果樹生長。

2018年9月6日,盧某委託周某找砍伐工人來砍伐楊某的桉樹。盧某與周某約定,將桉樹砍伐後拉到木材廠出賣,扣除工錢等成本後所得利潤二人平分。

9月8日上午,在楊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周某僱請三名砍伐工人使用油鋸砍伐楊某的桉樹。村民報警後,民警當場將盧某、周某二人抓獲。

經鑑定,楊某被盜伐林木蓄積量為3.6立方米。案發後,盧某的親屬已代其賠償楊某經濟損失5000元,取得楊某的書面諒解。後盧某、周某二人被取保候審。荔浦市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盧某、周某犯盜伐林木罪。

(覃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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