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自貿試驗區將有“基本法”

實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近日,重慶市司法局通過重慶市政府網就《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送審稿)》公開徵求意見。這意味著,重慶自貿試驗區將有“基本法”。

送審稿將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中涉及的管理體制、投資促進、貿易便利、金融創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細化成了54條具體的法律條文。

要點1:

“最多跑一次”有了法律形式保障

近年來,重慶圍繞“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在自貿試驗區,“最多跑一次”將以法律的形式得到固化。

送審稿指出,自貿試驗區將實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模式,推動海關、邊防、海事、稅務、外匯管理等口岸管理部門業務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一次提交、一口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一鍵跟蹤、一網服務”。

同時,還將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支持收費清單公示,完善在線收付匯、出口退稅申報等功能,共享國際貿易鏈條信息,支持擴大跨部門聯網核查監管證件範圍,逐步實現監管互認、執法互助。

要點2:

企業註冊、變更實行全程電子化

為進一步提高企業投資的效率,送審稿提出,自貿試驗區要簡化企業登記程序,推行註冊、變更、註銷等登記事項全程電子化,推進企業名稱登記自查自擇系統,試行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度,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

對於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再度投資,送審稿規定,在自貿試驗區內登記設立的企業到重慶行政區域內的其他地區再投資或者開展業務,符合條件的,可適用自貿試驗區政策。

要點3:

自貿試驗區人民幣可跨境使用

為促進自貿試驗區內金融創新發展,送審稿要求,在自貿試驗區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發展。

在具體政策措施方面,送審稿提出,允許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需要開展集團內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允許區內註冊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允許區內租賃企業在境外開立人民幣賬戶用於跨境人民幣租賃業務;支持區內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和全球保單分入業務;探索區內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向境外銷售人民幣理財產品、開展人民幣項下跨境擔保等業務;允許外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外資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在自貿試驗區發起管理人民幣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鼓勵區內金融機構創新面向國際的人民幣金融產品,擴大境外人民幣投資境內金融產品的範圍;支持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開展人民幣境外證券投資業務。

要點4:

中新項目、成渝合作寫入條例

作為地處內陸的自貿試驗區,送審稿在促進區域協同聯動方面,提出了不少意見。送審稿指出,自貿試驗區應積極推進“一帶一路”與長江經濟帶聯動發展,推動成渝城市群與長江經濟帶協同發展,建立區域聯動發展機制,促進區域產業轉型升級。

在中新項目方面,送審稿提出,自貿試驗區要推動設立中新互聯互通項目陸海貿易新通道運營中心,組建跨國跨區域合資運營平臺,完善跨區域共建機制。同時,共同推動跨境金融合作創新,探索跨境風險防控協同處置機制;建設國際航空樞紐,發展航空產業和臨空經濟;支持中新(重慶)國際互聯網專用數據通道建設,鼓勵增值電信業務先行先試及數字經濟應用的合作開發。

送審稿還支持自貿試驗區與成渝城市群協同發展,提出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促進開放通道與平臺共建,加強市場有機融合,提升區域協同創新能力,實現公共服務對接共享。

要點5:

以立法形式建立改革創新容錯機制

作為自貿試驗區,送審稿在建立容錯機制方面有所突破,為在重慶自貿試驗區開展創新提供了切實有效的法律保障。

送審稿指出,自貿試驗區應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大膽探索、先試先行,鼓勵創新、寬容失敗,保護創新的主動性、積極性,營造自主改革、積極進取的發展環境。

具體來看,送審稿提出,自貿試驗區管理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改革創新過程中,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改革創新舉措符合國家既定路線方針,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政策規定,未從中牟取單位或個人私利,或者未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和破壞公序良俗,在履行職能職責過程中無重大過錯,將免予追究相關責任。這也將是重慶自貿區首次以立法形式建立改革創新的容錯機制。

上游新聞記者 張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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