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堅決打財斷血!郎溪法院執行到位一起涉惡案罰金5萬元

4月23日下午剛上班,被執行人饒某某主動將4萬餘元案款送到郎溪縣人民法院。

因犯開設賭場罪,2018年饒某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刑滿釋放後,饒某某未能主動繳納該筆罰金。該筆罰金進入執行程序後,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採取相應措施,立即查詢饒某某名下財產,對其兩張銀行卡內共9726元進行了查扣,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名單。同時,承辦法官打電話聯繫饒某某,告知被納入失信名單對其徵信以及孩子上學可能產生的影響,並就當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法律政策進行宣傳,要求其主動到法院履行該筆案款,以免被司法拘留。

4月中旬,承辦法官帶著兩名法警前往被執行人饒某某家中,當面釋法說理,饒某某當即表示會盡快籌錢履行該筆案款,希望能寬限幾天。

懾於法律的威嚴,饒某某抓緊籌款,將剩餘的40274元案款籌措到位,並於當日下午送至法院了結該案。

(李歡 李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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