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出生24天的米米(化名)大概怎麼也不會想到,她的出生會讓一家人陷入痛苦和迷茫之中。
4月1日上午9:06,她在四川省德陽腫瘤醫院降生,右臂缺失、左手手指粘連,左腳一根腳趾呈畸形。而此前,媽媽羅女士在該院做的產前四維彩超檢查,結果顯示並無異常。
“希望我睡醒都不一樣了,大家都健健康康的……”4月2日凌晨2點,父親廖先生在朋友圈寫下這句話,他多麼希望這是愚人節跟他開的一個玩笑。
父母:彩超“雙手握拳”,出生後卻沒有右臂
廖先生和妻子羅女士都是德陽人,米米是他們的二胎女兒。“因為離家近,方便孕檢,我們選擇到德陽腫瘤醫院建卡。”2018年9月,羅女士在醫院建卡,懷孕期間嚴格按照醫生的要求做了四維彩超等各項檢查。
4月1日8點左右,羅女士被推進手術室進行剖腹產手術,廖先生和家人在外等候。1個小時過去了還沒有出來,已經有過一次陪產經歷的廖先生隱約感到可能“出事了”。
9點30分,醫生出來告訴他孩子手臂缺失、有殘疾。“他們喊我先保持冷靜。”廖先生回憶,10點左右孩子出產房,他看到孩子的那一刻心都碎了。
“娃娃沒有右手,左手指還粘連到一起。我們不可能一輩子陪她,等我們老了,她怎麼辦?”根據廖先生提供的一份2018年12月17日妻子在該院做的彩超檢查報告顯示,嬰兒“雙側上臂及其內的肱骨可見,雙側前壁(臂)及其內的尺、橈骨可見,雙手呈握拳狀”。
夫婦倆表示,整個孕檢過程中,除了一份因“瘢痕子宮”而下發的孕產婦高危告知書,沒有任何一位醫生提醒他們有其他異常情況需要再次檢查、複診,而胎兒產下後的情況與四維彩超檢查結果不符,“這明顯是醫院的失誤,院方應該負責。”
醫院:承認“漏診過失”,一次性賠償21萬
在一份德陽腫瘤醫院針對孩子家屬訴求的回覆中,醫院承認“漏診過失”併為此致歉。
“超聲檢査屬於影像學範疇,聲學原理決定了超聲圖像存在偽差與假象,超聲診斷的準確率從來都不是100%,再加上胎兒在宮內活動、體位等因素以及醫生經驗不足等原因,導致了這次漏診事件。”他說,同樣的案例在全國也有發生,“包括一些三甲醫院”,但他同時表示這並不是醫院為此而找的藉口,他們很理解家屬的心情,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不是我們的過失造成殘疾,是因為我們的過失沒有發現殘疾。”漆志友說,醫院為此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根據造成殘疾的因果關係,醫院應該承擔30%的責任。
針對家屬提出的包括醫療費、傷殘費、殘疾器具費、精神損失費等在內的300萬元的賠償訴求,醫院請了具備司法鑑定資質的人士進行了初步鑑定,“評估的是孩子傷殘4—5級,按4級最高標準算,賠償金額應該是60多萬元。”
在一份醫院給廖先生的回覆中寫到,根據測算,4級傷殘的總賠償費用為60多萬元,按照30%的責任劃分,醫院需賠償20餘萬元。而院方表示,願意給予21萬元一次性賠付。此提議被廖先生拒絕。
漆志友還表示,醫院不迴避責任,希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此事,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患者可以上訴到法院,“醫院願意藉資給患者用於鑑定和維權,並服從法院判決。”
管理部門:已進行多次調解,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米米出生至今,廖先生一直希望院方給他們一個滿意的答覆,並向旌陽區衛健局進行了投訴。旌陽區衛健局已多次組織醫院和廖先生夫婦進行調解。
“醫院的過失或過錯,要由專門的鑑定機構來鑑定。我們作為主管部門,針對的是醫療診斷行為是否有過錯。之前市衛健委已對醫院相關情況作了前期調查,我們主要協調處理。”旌陽區衛健局醫政股工作人員呂利軍說,接到家屬投訴後,他們先後組織醫患雙方進行了多次調解,雙方爭論的焦點主要在賠償金額上,並存在較大分歧,至今未達成一致。他們已告知醫患雙方應有的權利以及醫療糾紛處理途徑,建議雙方走合法合規的途徑。
4月23日,在相關部門、律師都在場的情況下,雙方進行了第六次調解,依舊沒有達成一致。呂利軍說,如果發現醫院存在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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