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曝“開發酒”亂象,汾酒集團的最新迴應來了!!!

“汾酒要分股份酒和集團開發酒,這些外行不一定明白,但內行都知道,股份酒才是真正的老汾酒。”4月11日,在山西汾陽市杏花村鎮,一名汾酒銷售商指著店內各種各樣的汾酒告訴記者。

被曝“開發酒”亂象,汾酒集團的最新回應來了!!!

按照經銷商及汾酒集團內部人士說法,股份酒是指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汾酒廠)生產的汾酒,這是汾酒老廠,而集團酒是由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其他子公司生產的酒水,它們由各個開發商自行設計包裝品名銷售,所以也稱為“開發酒”。

新京報記者在山西太原、汾陽等地調查發現,汾酒廠生產的股份酒,其市場批發和零售差價不大且穩定,而批發價30元一瓶的“開發酒”,對外零售價能達到600元左右。除了價格,記者還注意到很多不同品名的“開發酒”,包裝上雖都印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品”、“杏花村”等字樣,但無法查詢具體開發商和酒水生產廠名廠址等信息,更有一些不良開發商和經銷商借此漏洞,用三無散酒灌裝冒充汾酒。

4月14日,一名汾酒集團“開發商”展示其與汾酒集團合作開發的4款白酒,但包裝上無任何開發商信息。新京報記者 吳江 攝

“集團開發酒”零售價超批發價20倍

位於山西汾陽市境東北部的杏花村鎮,是我國著名的酒都之一,因盛產汾酒而馳名,是全國最大的清香型白酒生產基地,也是汾酒集團所在地。

杏花村鎮汾酒大道和307國道兩旁,排列著上百家銷售汾酒的店鋪,每家所陳列的樣品酒都達數十種,品類繁多。

“這麼多種類的汾酒,但我們自己只喝股份酒。”4月12日,其中一家店鋪的老闆王攀介紹,包裝上印著“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是股份酒,印著“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品”的是集團開發酒。

公開資料顯示,汾酒廠是汾酒集團的全資控股子公司,汾酒廠主要生產和銷售汾酒系列、杏花村系列、竹葉青系列、白玉汾酒系列的自營汾酒品牌。

王攀介紹,在整個汾酒集群中,汾酒廠自營生產銷售的汾酒比起汾酒集團的產品種類要少很多。“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品的汾酒種類遠多於汾酒廠,其價格也是五花八門”。

在王攀店內,一瓶使用了汾酒集團註冊商標“杏花村”的黑瓶53度白酒的零售價格為688元。類似包裝的汾酒集團酒種類近十種,有黑瓶、紅瓶,也有酒罈包裝。外包裝上附有顯示白酒信息的二維碼,其中包含對應白酒的價格信息,記者逐一詢價發現,近十種汾酒集團的白酒單價均在300元/瓶至600元/瓶之間。

和汾酒廠自營的汾酒相對透明的售價不同,這種標註汾酒集團的白酒價格浮動較大,不同地區零售價不一樣。店主王攀告訴記者,在外省這種酒基本上都走二維碼上的價格,但實際批發價很低。

以其店內一箱標著“杏花村原漿”的開發酒為例,一箱六瓶批發價180元,摺合每瓶30元,但其二維碼顯示零售價每瓶高達688元,零售價是批發價的20多倍。

類似不同包裝的“集團開發酒”,在王攀的店裡多達幾十種。

在鍾強的店鋪裡,汾酒集團出品的白酒批發價還可以低到20元以內,而市場零售價格被定在了每瓶400元左右。

記者探訪發現,在杏花村鎮街道上的數百家銷售白酒的店鋪裡,幾乎每一家都批發或者零售汾酒集團的白酒,每瓶價格從幾十元到數百元不等。“只要是汾酒集團出品的白酒,價格區間就很靈活,利潤空間龐大。”王攀稱。

一款汾酒“集團開發酒”掃碼顯示零售價為588元/瓶,但其在開發商處進價僅30元。新京報記者 吳江 攝

數量眾多的“集團開發酒”品牌

鍾強和王攀一方面是汾酒銷售商,另一方面也是汾酒集團的“合作開發商”。

4月15日,汾酒集團公司定製產品事業部負責人張玉明向記者介紹,集團開發酒是由汾酒集團方面授權一部分有資金、有資源的個人或公司,自行設計酒瓶和外包裝,由汾酒集團灌裝酒水後,被授權方將“杏花村”商標和汾酒集團公司的名字印在外包裝上進行銷售。這種模式下的個人或者公司,被視作被授權方,統一稱為“開發商”。而被授權的產品被稱為“集團開發酒”、“集團酒”或“汾酒合作酒”。

“如果單純來統計汾酒廠自營的白酒,是能有具體的數據的,但是要加上集團開發酒,這個量就龐大到一時難以統計。”張玉明介紹,“外行不一定明白,但是內行都知道,汾酒要分股份酒(汾酒廠自營)和集團酒(集團開發)。”

張玉明說,集團開發酒和股份酒的價格不一樣,酒水品質也不一樣,股份酒更好,集團開發酒只是汾酒集團的加盟酒水,如果價格公開的話,自然是一分錢一分貨。

一名白酒業內人士表示,開發商模式曾讓汾酒度過了最困難的時期。1998年山西朔州假酒案後,汾酒受到波及,銷售受到影響,省外市場快速流失。受益於合作開發模式,汾酒在2004年之後迅速崛起,利用集團開發模式,讓汾酒在白酒市場裡站穩腳跟。

汾酒集團加盟招商部的一名經理張華說,汾酒的品牌最多的時候在1000多個左右,與開發商合作的品牌很多,後來經過整頓,減少到300多個。公開報道稱,2008年以後,汾酒自有品牌有120多個,合作開發的品牌有160多個。

張玉明介紹,近年來,汾酒集團一直在壓縮開發商數量,但是開發商還是佔據了汾酒集團銷售額相當部分的佔比。按照張玉明的描述,“開發商一方面是汾酒集團的商標授權商,也是汾酒集團具有強大購買力的客戶群體”。

銷售商自家散酒灌進“開發酒”

張玉明稱汾酒集團規定,所有開發商的酒水必須來自汾酒集團公司,不能私自灌裝。

但這一規定真能管住數量眾多的“開發商”嗎?

自稱汾酒集團杏花福酒直銷店的總經理郭權介紹,開發商獲得授權後,會再給酒取什麼中國第一村、杏花村、年份老酒這些名字,“聽起來很好聽,但是不是什麼好酒,名字聽聽也就行了。”郭權介紹,很多開發商在取得授權後,私底下通過和小作坊合作,在貼有汾酒商標的瓶子裡裝上非汾酒廠生產的酒水推向市場,“開發商很多不靠譜,掙錢才是第一要素。”

山西金杏花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杏花)負責人王華芳,就承認自家就有灌裝了散裝白酒的汾酒“開發酒”。

金杏花位於杏花鎮上,據工商信息顯示,金杏花是汾陽市擁有酒類生產、銷售資質的正規酒廠。

王華芳介紹,金杏花擁有酒水生產車間和灌裝車間,但也是汾酒集團的合作開發商,在汾酒集團做開發酒已經有數年曆史。“開發集團酒,需要自己選擇瓶型,自己設計包裝後,再到汾酒集團裡選擇需要的酒水進行灌裝”,王華芳說,灌裝完後,汾酒集團會給開發商提供一個條形碼貼在白酒外包裝上,來證明這款酒來自汾酒集團。

“如果自己有白酒生產線和灌裝條件,也可以在取得汾酒集團的授權後,灌裝自己酒廠的白酒”。王華芳介紹,對外銷售時,也可以利用汾酒的名聲進行銷售,利潤極高,“相當於花錢買商標。”

正是如此,王華芳所開發的部分汾酒開發酒,也私自灌裝自家產的散裝酒。在王華芳店內,有一口酒缸就裝著她家所產的散裝白酒。“我就是拿這種散酒灌裝的,包裝好放混了我自己都分不清真假。”她拿出了自家灌裝和汾酒集團灌裝的兩種開發酒樣品放櫃檯上,因為包裝完全一樣,真假無從分辨。

中國白酒協會一名業內人士表示,“對於汾酒集團來說,開發商既是客戶又是合作商;對於消費者而言,開發商既可代表汾酒集團,也可淪為‘灰色地帶’的造假者”。

針對《新京報》的報道,汾酒集團進行了緊急回應。

汾酒集團在官方微信發佈《聲明》稱,集團公司高層已經召開緊急會議,依據集團公司去年十月份開始的產品瘦身工作總體安排,針對報道中的內容進行核查。對杏花村鎮周邊商鋪存在的假冒侵權產品問題,請求汾陽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進行查處。汾酒集團將對於能夠核實的問題進行整治、整改。

被曝“開發酒”亂象,汾酒集團的最新回應來了!!!

最新消息顯示,山西省召開省屬企業、市國資委負責人會議,會上再度提出年內完成汾酒集團整體上市。業內人士指出,國企改革風已至,有望激發新一輪制度紅利,探索市場化“接盤”方式尤其值得關注。

作為山西省國資改革的樣本,汾酒集團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備受關注。《金證券》記者注意到,據山西新聞網,4月15日下午,山西省召開省屬企業、市國資委負責人會議,省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郭保民在會上作了工作報告。他表示,首先要加大混改力度,放開股權比例限制,讓投資者有更大的股權比例空間。實施“上市公司+”戰略。年內完成汾酒集團整體上市、大地控股港股上市,推動新三板掛牌企業擇機轉板上市,鼓勵新動能企業科創板上市,加快培育子企業新三板掛牌,支持更多優質資產通過重組向上市公司集中,提升省屬國企資產證券化率。

種種跡象表明,汾酒集團今年完成整體上市已無懸念。山西汾酒的混改可以追溯至2017年初,汾酒集團掌門人李秋喜與山西省國資委立下“軍令狀”,簽訂了2017年度及2017年到2019年三年任期經營業績目標考核責任書,汾酒集團三年內需完成整體上市的計劃。如果沒有完成,李秋喜將辭職。而2018年是汾酒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提速的一年。2018年2月,華潤入股汾酒,拉開混改序幕。同年6月,汾酒集團先後剝離旗下兩項輔業資產。2018年年底,汾酒推出股權激勵措施,方案顯示,山西汾酒將2021年的營收目標定在150億元左右,這較2017年至少增長150%。華創證券在研報中表示,此次實施股權激勵,意味著汾酒集團國改以來三板斧(集團資產注入、引入戰投華潤、實施股權激勵)陸續推進。

值得一提的是,在白酒行業增速放緩、汾酒全國化承壓的背景下,市場對山西汾酒今年能否完成股權激勵目標疑慮重重。《金證券》記者瞭解到,在今年春季糖酒會期間,公司管理層對外釋放信心。高管強調去年公司大單品增速較高,終端數量增長了14萬家到30萬家,今年預計達到50萬家左右。此外,今年將加快改革落實,積極落實和華潤的戰略協同,建立健全員工的薪酬機制,加速啟動華東市場。

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汾酒國企改革棋至中盤,還有許多深層次問題有待破解,如整體上市如何創新推進,儘快出成效,內部管理如何深化創新,系統化解決企業改革後勁、可持續問題等。

國企改革已明顯提速。記者注意到,3月9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肖亞慶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指出:“2019年是國企改革攻堅年,將總結經驗推廣”。4月16日,國資委新聞發言人彭華崗表示,今年在混改的過程當中,在做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關於世界一流示範型企業等等這些綜合性改革,包括“雙百”企業,要在這些企業裡面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時,重點領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經搞了三批50戶,第四批名單已經初步有了,在履行有關程序,超過100戶的第四批企業也在推進重點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

上市公司層面,4月8日,格力電器公告擬國資股權轉讓,可能涉及控股權轉移;4月10日,上海醫藥公告,擬實行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均激發市場國改主題熱情。

國盛證券指出,格力混改是國企改革邁出的關鍵一大步,國企股權(國有資產)有望進入市場化定價的新階段。一方面,格力集團擬通過公開徵集受讓方的方式轉讓其持有的格力電器15%股權;另一方面,2019年4月4日財政部發布修改《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有個新規定,“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轉讓、許可、作價出資的定價不再強制要求進行資產評估,由市場定價或交易雙方協商定價。”據此來看,一直很“棘手”的國企股權轉讓已開始探索市場化的“接盤”方式,換言之,處置國企股權(或者說處置國有資產)有望走向市場化定價。

該券商進一步稱,本輪國企改革已拉開新帷幕,進展順利的話,本輪國企改革有望比肩股權分置改革(2007年大牛市的主推手之一),很大可能會激發新一輪的制度紅利。投資者可關注國企改革的四大動向:一是地方國資的舉措,尤其是山西、東部沿海等改革較為活躍的地區,以及財政壓力較大的地區(比如湖南等);二是國資委“雙百行動”進展;三是國有企業考核機制改革,比如國企薪酬有可能市場化;四是國家對國企改革的再定位,可跟蹤關注對“競爭中性”的相關提法

。(食品觀察家綜合新京報、金證券等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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