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對買了香港保險的人有影響嗎?

2017年5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聯合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五大中國財政金融主管機關,正式發佈《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調查管理辦法》的實施公告,中國版CRS將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中國開始在全球範圍內的金融資產大追蹤。

CRS對買了香港保險的人有影響嗎?

許多投資者,尤其是中國內地投資者,會對CRS產生一定程度的恐慌,認為CRS會將自己在香港或其他國家的所有資產披露無疑,繼而會被徵稅、補稅。

而CRS又會對香港保險產生怎樣的影響?

香港保險有利於降低CRS帶來的資產披露及稅務風險!

不過還是強調一下:對於在港購置了小額保單(重疾類、小額儲蓄類)的客戶,CRS對你的保單影響非常小,完全可以不用擔心稅務上的問題,不用擔心!不用擔心!不用擔心!

重要的事情強調三遍。

參與CRS的國家/地區以及時間點

第一梯隊國家 (2017年——54個)

安圭拉,阿根廷,巴巴多斯,比利時,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保加利亞,開曼群島,哥倫比亞,克羅地亞,庫拉索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法羅群島,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格陵蘭, ,匈牙利,冰島,印度,愛爾蘭,馬恩島,意大利,澤西島,韓國,拉

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墨西哥,蒙特塞拉特,荷蘭,紐埃,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聖馬力諾,塞舌爾, 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文尼亞,南非,西班牙,瑞典,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英國

第二梯隊國家 (2018年——47個)

阿爾巴尼亞,安道爾,安提瓜和巴布達,阿魯巴,澳大利亞,奧地利,巴哈馬,巴林,伯利茲,巴西,文萊達魯薩蘭國,加拿大,智利,中國,庫克群島,哥斯達黎加,多米尼克,加納,格林納達, 印度尼西亞,以色列,日本,科威特,黎巴嫩,馬紹爾群島,澳門(中國),馬來西亞,毛里求斯,摩納哥,瑙魯,新西蘭,巴拿馬,卡塔爾,俄羅斯,聖基茨和尼維斯,薩摩亞,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沙特阿拉伯,新加坡,聖馬丁,瑞士,土耳其,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烏拉圭,瓦努阿圖

一、理清基本概念

要了解及應對CRS,就應該先從CRS的幾個重要的基本概念開始。

1.什麼是「共同彙報標準」(CRS)?

為打擊逃稅及維護稅制完整,全球各地政府現正推出適用於金融機構的資料收集及彙報的新規例,名為“共同彙報標準”(簡稱CRS)。抓重點:金融機構、資料收集、彙報。收集誰的資料、彙報給誰?別急,先看看收集誰的資料。

2.什麼是「稅務居民」及「非稅務居民」?

在實施CRS的國家/地區裡,只有在當地的「非稅務居民」,該國家/地區的金融機構才會將其所持有的資產,披露給該非稅務居民申報的稅務所在地。而該國家/地區當地的「稅務居民」,則不會參與CRS的實施。

二、CRS如何運作

我們先用簡單明瞭的一句話來概括CRS的運作:參與CRS的國家/地區的金融機構將該地區的「非稅務居民」的資產申報給該地區的稅務管理局,再由該地區的稅務管理局申報給該「非稅務居民」所填報的稅務所在地。

以下是香港一家保險公司的CRS申報流程:

CRS對買了香港保險的人有影響嗎?

在這個運作機制上,我們來抓重點:

1.時間上,如何披露?

CRS將按照100萬美金(600萬人民幣、780萬港幣)的資產,以上為高淨值人群,以下為低淨值人群。高淨值人群將首先申報,其次再到低淨值人群。所有符合非居民的人群都會被披露。

2.披露哪些信息?

非稅務居民賬戶的餘額或淨值、全年的利息總額、股息總額及其他收入總額,保單號碼、現金價值、保單紅利。賬戶在年度內註銷的,不必報送,但會註明該賬戶已註銷。

3.報給哪國?

根據該非稅務居民在開戶時所用的身份證件和填報的稅務所在地,常見的需要被披露的個案有以下四種:

例1——普通個人在境外開立金融賬戶:A先生為中國國籍內地居民,無香港臨時身份證,在香港使用內地居民身份證、通行證開戶,則銀行將認定A先生為非稅務居民,會將A先生的賬戶信息報送給香港稅局,再由香港稅局保送給中國稅務局。

例2——企業在境外開立金融賬戶:B公司為中國內地註冊公司,在香港某銀行開立了賬戶。銀行會判斷該企業為「非稅務居民企業」,從而會將該賬戶信息披露給中國內地稅務機關。

例3——消極非金融機構在境外開戶:C先生為中國國籍內地居民,在國內有貿易公司,同時也是一家BVI公司的控制人,該BVI公司在香港某銀行開立了賬戶。那麼銀行將視該BVI公司為「消極非金融機構」。這種情況下,銀行不僅將該賬戶信息披露給英屬維京群島,也會將該賬戶信息披露給實質控制人所屬地區的稅務機關。

例4——信託計劃結合大額保單:取決於信託類型。一般有詳細的財產分配計劃的信託,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都面臨被披露。若採用任意酌情權信託,利用借貸形式分配財產予受益人, 則不會被披露。

4.報了就要繳稅補稅了嗎?

中國內地CRS尚未真正實施,而且根據目前國內的稅收狀況,查稅、追稅已經比較困難,過往很多補繳稅的案例,都是通過舉報人實名舉報,才追回稅款。目前國內稅務機關正在籌備CRS,稅務人員匱乏,通過CRS報送之後若要實施收稅,在操作上也不容易。對於保險來說,國內已有相關規定保險賠款、收益都不徵稅,而該規定並未提到香港保險。 因此小編認為,即便CRS實施後,相關信息被披露,短時間內也無法進行徵稅。針對香港保險,國內稅務機關也不知如何徵稅,因為沒有相關條例可依。而降低稅收風險的措施,小編後面會提到。

5.雙重身份怎麼辦?要重複繳稅嗎?

首先:如果同時構成「賬戶所在地稅收居民」和「其他地區稅收居民」,金融機構會判斷該賬戶持有人為「非居民」,即要向其填報的稅務所在地披露相關信息。

例:A先生為中國國籍內地居民,在香港工作超過5年並有在港繳稅,他在香港某家銀行用香港身份證和港澳通行證開立賬戶,那麼該銀行會將A先生視為非稅收居民(儘管A先生在香港已繳稅),並申報相關信息給內地稅務機關。

其次:如果就以上情況產生雙重稅務身份,那麼是否要雙重收稅,則視乎這兩個國家/地區之間是否有簽署稅收協議/安排。

接著上述所例,假設香港向內地稅務機關申報了A先生在香港的賬戶信息,內地稅務機關要求A先生繳稅時,A先生可就兩地的避免重複稅收安排,申請減免香港已繳納之部份稅款。但實際上,國內稅務機關要求徵稅在短時間內可能性不大。

三、CRS主要影響人群

理清了CRS的一些基本概念及運作機制之後,CRS會對哪些人群帶來風險也就比較明瞭了:

1.在境外藏有鉅額財產並未合法繳納稅款的客戶

2.已經移民國外或已經獲得外國國籍的高淨值人群

3.在境外隱藏資產的高官或家屬

4.想要繞過外匯管制轉移資金的客戶

5.海外貿易公司老闆

6.金融機構從業人員 7.配置了海外家族信託的客戶

8.在境外配置了保單的客戶

9.正在辦理移民的客戶

其中7、8、9類是小編認為CRS影響比較廣泛的群體。

信託——財產授予人、受託人、保護人、受益人都要被披露

保單——保單號、保單現金價值、紅利會被披露

移民——客戶將選擇移民稅率較低或不參與CRS的國家

四、如何利用香港保單應對CRS風險?

如果您的國籍所在地參與了CRS,是規避不了CRS的。我們只能用一些措施,來降低CRS帶來的一些稅務上的風險。香港保險保單在這時就顯現出許多優勢。主要從CRS披露資產以及降低稅收風險兩個方面:

1.用中國內地居民身份在港配置大額儲蓄型保單,如保誠公司的雋升。由於CRS只申報保單裡的實際現金價值,而前2年保單的現金價值為零,即便被披露也基本不會產生風險。在這2年時間裡,可以辦理低稅率第三國的護照,接著更改投保人資料,就可以在保單現金價值增大前「隱藏」個人資產。

2.根據以上,對於在香港銀行戶口存有較大額存款的人群,可以選擇配置一部分資金到香港保單裡,來降低銀行戶口的存款。

3.對於將要移民的客戶,如果移民國家有贈與稅(如:美國),則可以利用香港保單來降低稅收風險。

例:A先生是中國身份同時持有美國綠卡,在移民美國之前,先在香港配置了一筆大額儲蓄型保單,然後將投保人身份轉換給A先生父親(或其他持有中國身份的人)。攜同兒子移民之後若干年,保單現金價值增加比較可觀。此時A先生想要將保單裡的錢給兒子作讀書之用,就可以讓父親把投保人轉換為兒子。由於該份保單屬於國外財產,在美國該類財產接受人不用繳納相關稅款。兒子進行保單現金價值提取,也就可以避開稅收了。

CRS對買了香港保險的人有影響嗎?

4.同樣的,假設客戶將要移民美國,那麼香港保單也可以用來繞開遺產稅的徵收。最好的辦法就是夫妻雙方各自做對方的投保人,即相互持有保單,而受益人均為孩子。假設丈夫不幸身故,由於財產持有人,即保單持有人(母親)尚在世,因此受益人領取的保險金不是遺產,無須繳納遺產稅。此時孩子同時接受了母親的保單,成了保單持有人。而假設母親若干年後去世,孩子領取母親的保險金也無須繳納遺產稅(資產持有人仍在世)。

除了香港保單,高淨值客戶也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如果客戶持有低稅率國家的身份,可以去金融機構緊急修改開戶信息,包括身份、國籍、地址、電話等等;

2.緊急辦理低稅率國家的護照,如聖基茨、尼維斯、多米尼克、安提瓜、巴布達和瓦努阿圖等國家;

3.若在某CRS地區持有資產,則可以考慮將自己變為當地的稅務居民(通過移民),香港、新加坡兩地徵稅範圍窄、稅率也較低,因此有較大優勢。

例:假設A先生為中國國籍內地居民,同時持有某島國護照(但未入籍及放棄中國國籍),他之前用中國身份在香港購置了大額保單,為避免日後通過CRS報送國內稅務局後產生系列追稅、補稅、詢問資金來源等問題,A先生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修改個人身份信息,將國籍更改為島國,那麼香港向島國申報該保單,就基本不會有很大的影響了。

其他策略:

1.雖然CRS是一套多國簽署的標準,但每個國家實施起來,所用之措施都不盡相同。在配置、轉移資產時,可以先了解該國是否是CRS簽署國,以及其具體措施如何;

2.簽署國尚未全面施行CRS,有些國家/地區在正式施行CRS前,可能會有一個半年的緩和期,在這個階段內,可以衡量風險考慮是否轉出資產;

3.分化賬戶,降低餘額,分散投資(借貸) 4.利用家族信託——國內目前對家族信託收稅情況不明,在某些信託計劃中,受益人可以通過信託借款規避CRS。

5.配置房產、貴重金屬、玉器等非金融產品。

6.在境外的企業,可以通過一些措施讓企業變為當地的居民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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