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結婚的姑娘 最後大多嫁給了愛情(1)


曾有個密友問我,她說:“親愛的,女生到底是應該嫁給愛情,還是嫁給現實呢?

嫁給現實,無非就是自己少奮鬥幾年。而後用10數年的時間去後悔。

不過這麼說也算牽強,身邊不乏些嫁給現實的朋友,在柴米油鹽的生活中不僅慢慢習慣上了對方的存在,那種習慣略帶些依賴的味道,並在長此以往的依賴中得了一種病,藥石無醫-懶癌晚期。

她說自己最近認識了一個男生,對方有車有房有存款,只是自己對他不曾看對眼。

我說;“既然你不喜歡他,那為何要糾結呢。你有沒有想過另一半是陪伴你走完一生的人。不喜歡不如直接回絕了人家,兩不耽誤,各自再找。而你又有賺錢的能力,嘴上總是掛著靠人不如靠己的字眼,既然不靠對方經濟補給,那結果自然明瞭。

後來我聽說,她之所以苦惱,全因母親的一席話。   “什麼都比不上有個屬於自己的家不是麼?感情都是可以慢慢培養的。在我們那個年代基本上都是親朋好友給介紹,見見面走個過場便走在一起水到渠成。哪有那麼多矯情,見怪不怪的。甚至我的上一輩還是受父母之命呢,愛情有用麼,窮苦夫妻百事哀。就算你們之間的愛情濃烈到堅貞不渝也終會為現實所敗,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你看你你表姐跟著另一半滿世界的旅行,你不眼氣麼?”

為人父母,大都喜歡這樣教育子女。父母不是你感情經歷的親身體驗者,因此他們有時候拋出的觀點,直觀理性但又武斷片面。“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然而,對於愛情我從來都是借鑑些我認為對的地方,並不會全盤吸納。


有房又如何?房子沒法給我這種人安全感。現實世界中我很理性,我清楚自己要的什麼。然而當我遇上喜歡的人,我是很感性的。沒有愛作為精神紐帶的婚姻我覺得索然無味。人活一世不過3萬多天,人生苦短,不容後悔。

如果你是個“聖鬥士”或許你的家人即便知道你心不屬他,可仍舊會強撮合,只因這個對象他們看著還不錯,又怕你錯失了他“你找不著怎麼辦”。但我想勸叔叔阿姨一句:“古話說的好,強扭的瓜不甜。”我想對那些如閨蜜般夾雜其中,不停苦惱的女孩說一聲:“你有追求幸福的權力,選擇權只在你自己手裡,別人的話只能是參考,如果你並不認為那是對的,讓他如雲煙般路過就好。別人不是你,不會有你的感同身受。

說到這,我同那位朋友的觀點默契的達成一致,好的感情,你是我的,我是你的。而我們又都是屬於自己的。感情在於溝通,溝通的首要前提便是有話聊,你們可以有不同的愛好,但尊重、接受便好。你們之間的交流是否可以由淺入深,是否帶有營養。並在某種程度上達成統一,這才是關鍵。


有溫度的才叫家,沒溫度的叫住所。說的難聽些,你走後就連這個住所中的一磚一瓦都帶不走,還跟我談什麼曾經擁有。

三觀不同的人同處同一屋簷,你們對周遭審度不同,再好的感情基礎也是白費。更何況你們也不具有共同的感情經歷。好的感情是彼此間的信任、是我們之間有同進步共患難的決心,而不是空有一個能夠躲雨的巢穴,心與心之間毫無交流。即使你終究敗給現實,想象一下當你每天對著一個無話聊的人,那種尷尬叫做無奈。

你是嫁給愛情,還是嫁給臨時住所呢?對相愛的人來說婚姻是神聖的殿堂,而不愛的,那叫墳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