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成為敢被人討厭的人”丨討好型人格,怎麼破?

去年,在一期《奇葩大會》中,蔣方舟自曝自己是“討好型人格”,由此引發全網對“討好型人格”的大討論。

不敢拒絕別人,不敢讓別人失望,總是無原則地滿足別人;一旦停止這樣做,就會覺得非常內疚;“討好型人格”的人常常為了滿足他人,而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盡;雖然心中默唸千千萬萬遍“要堅持自我”、“要懂得拒絕”,但當別人拋來一個請求時,拒絕的話依舊難以出口。

如果你也有“討好”的傾向,那麼不妨讀一讀這本書:《可愛的詛咒》。

“真想成為敢被人討厭的人”丨討好型人格,怎麼破?

為什麼會有“可愛的詛咒”

“可愛的詛咒”是如何形成的?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弄清楚下面這個問題:那些受“可愛的詛咒”影響的人,為什麼總是壓抑自己的需求去滿足別人?

歸根結底,這類人受到了兩種心理的驅使:一種,是對他人憤怒的逃避;另一種,是對他人認可的追求。

為了逃避他人的憤怒,“可愛的人”常常壓抑自己的真實想法,不敢表達自己的不同意見,他們害怕,如果表達了不同意見,別人就會生氣。

為了追求他人認可,讓別人喜歡自己,“可愛的人”常常無視身心的不適,一味討好別人,竭盡全力達到他人的目標和要求。

這兩種源自內心的渴望相互交織,驅動著“可愛的人”不斷壓抑自己的需求,一味滿足他人。

那麼,到底是怎樣的經歷,讓一個人變成了“憤怒逃避者”和“認可追求者”?

自20世紀50年代開始,一些心理學家領導的嬰兒發育研究一再表明,我們年幼時別人對待我們的方式,與我們對自己的認識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

因此,要探究一個人在成年後形成的“憤怒逃避”和“認可追求”模式,我們不得不追溯到這個人童年時的經歷。

相比於未受“可愛的詛咒”困擾的人,那些“可愛的人”,幾乎都在童年時經歷過父母的“有條件的愛”。

所謂“有條件的愛”,是指父母只在孩子達到某些要求、符合某些期望時才會愛他們。

比如有些父母會告訴孩子,只有聽話、貼心才會被愛,有些父母則會告訴孩子,只有成績好才會被愛。

原本最純粹的親子之愛,被加上諸多條件,變成了一種交換——你滿足我的期待,我愛你。

“真想成為敢被人討厭的人”丨討好型人格,怎麼破?

童年經歷過父母有條件的愛的人,容易將父母對待他們的態度固化下來,並影響他們對待自己的方式。

他們會形成一些死板的“個人規則”,比如會認為:“如果我一直都表現得很好,那我的爸爸媽媽就會高興並愛我。”

很多時候,遵循這些規則確實奏效,這就強化了孩子的觀念。久而久之,這類人會在成長過程中固化這些死板的個人規則,並將這些規則應用於所有的人際交互,認為只有拿出所有精力友善地對待朋友,才能得到朋友的喜愛;只有滿足老闆的所有期待,才能獲得老闆的青睞。

這本書的作者雅基·馬森是一位心理諮詢師,但她也曾受“可愛的詛咒”困擾。她曾經在手臂骨折的情況下,堅持為家人開車、划船,直到10天后,手臂的傷情讓雅基疼痛難忍,她才走進一家急診室接受治療。

這段經歷讓她意識到,如果她繼續做個“可愛的人”,將別人的需求置於自己的需求之上,那麼總有一天,她的生活將會崩潰。於是,她開始尋求打破“可愛的詛咒”的方法。在書中,她總結出了幾種有效的方法。

重建內評價源

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將“評價源”分為內、外兩種。擁有內評價源的人,依據自己的性格、特質來評判自己,擁有外評價源的人,依據他人的評價來評判自己。

討好型的人,更多依賴“外評價源”來評價自己。這當然也與他們童年時所經歷的“有條件的愛”相關。

當父母給予孩子有條件的愛時,實際上在依據孩子做了什麼,而不是孩子是怎樣的人來評價他們。這會在孩子心中形成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我這個人本身,不值得被喜愛,只有當我做了一些讓他人開心的事,滿足了他人的要求,他們才會喜歡我。

這就造成,他們的自我價值感將過度依賴於他人的評價。

因此,重建內評價源,是破除“可愛的詛咒”最核心的環節。那麼,具體應該怎麼做呢?

“真想成為敢被人討厭的人”丨討好型人格,怎麼破?

1)直面內心的暴徒

所謂“內心的暴徒”,就是我們內心自我批評的聲音。

當討好型的人想要建立內評價源時,最大的阻礙就來自於他們內心的自我批評。

自我批評的聲音常以這樣的形態出現:

“你真蠢!連這點小事都做不好。”

“你太自私了,竟然不幫助他。”

……

實際上,這些批評的聲音,很可能來自過去對我們有重要意義的人,比如我們的父母、師長。他們經常粗暴地評價我們,以至於在經年累月中,我們自己也習慣於用這些聲音來評價自己。

這些聲音,不斷地打擊著討好型人的自信,讓他們更加懷疑自己,從而陷入到更加依賴他人評價的舊習中去。

那麼,如何與“內心的暴徒”對抗呢?

作者介紹的方法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內心為自己尋找一個“強勢保護者”。

當批評的聲音出現時,你就需要立刻請出那位“保護者”,幫助你擊潰那些“批評者”。

“真想成為敢被人討厭的人”丨討好型人格,怎麼破?

2)主張個人權利

對於討好型人來說,認識自己的個人權利非常重要。

很多討好型人的“自我”非常渺小,他們的“自我”常常讓位於他人的權利和需求。

因此,想要克服討好他人的傾向,最好時常告訴自己:我有權維護自己的利益。

你可以將以下11條“個人權利方案”打印出來貼在書桌前:

•我有權表達自己的感受、意見及價值觀。

•我有權做自己。

•我有權說“不”。

•我有權犯錯誤。

•我有權改變自己的主意。

•我有權說“我不明白”。

•我有權覺得自己對其他成年人的問題不負有任何責任。

•我有權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我有權不依賴別人的認可。

3)建立自己的可靠優勢清單,寫“一日三好”日記

識別自己的優勢,有助於我們建立自信。《習慣的力量》一書中,作者介紹說:

大量的研究表明,小成功在實現勝利過程中,有著巨大的影響力。康奈爾大學的一位教授在其1984年出版的著作中寫道:“小成功其實是細微優勢的穩定運用,一旦一個小成功完成了,就會推動下一個小成功的出現。

討好型人之所以自尊感低,往往並非因為他們毫無長處,只是他們忽視了自己的優勢。

因此,建立自己的優勢清單,通過記錄“一日三好”日記留意自己做得好的地方,有利於我們提升自信,也有助於我們建立起內在的評價標準。


你有權讓別人失望

正如我在文章開頭所說,對討好型人來說,拒絕別人尤其困難,會讓他們感到過意不去,這全都因為他們有著強大的“移情”心理

所謂“移情”,是指他們體驗過失望的滋味,因而也能想象,當別人遭到自己拒絕時那種失望的感覺。

這種感覺如此強烈,以至於他們會認為別人受傷全是自己的責任,因而會感到十分愧疚。為了避免愧疚,討好型人會答應一些本該拒絕的事情。

這就是可愛的人難以拒絕別人的原因所在。

那麼,可愛的人應該怎麼做,才能打破不敢拒絕別人的詛咒呢?

作者說,要敢於讓別人失望。

首先要意識到,我們以為別人受到拒絕就會失望,這其實是我們的猜測,是自我情緒的投射。實際上,他人未必如我們想象得那般脆弱,也許他們請求我們幫助時,已經做好了被拒絕的準備。

其次更重要的,我們要意識到,我並不需要對他人的反應負責。

用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阿德勒的話說,我們要做到“課題分離”:別人感到失望,是別人的“課題”,是別人需要處理的情緒,並不是我們的責任,我無需對別人的情緒負責。

“真想成為敢被人討厭的人”丨討好型人格,怎麼破?

結語

破除“可愛的詛咒”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我刻意改變了好幾年,至今不能說成功克服了討好的傾向。

“可愛的詛咒”就像容易復發的感冒,想要不受它的影響,就要把守好“心防”,當預感自己將要屈服於“討好”的誘惑時,把持住自己,提醒自己:嘿,學會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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