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警方连夜出击!3窝点带走38名男女


对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坚决地打,露头就打,狠狠地打

日前

宁都警方连夜突击

捣毁3个棋牌室赌博窝点

抓获涉赌人员38名


宁都警方连夜出击!3窝点带走38名男女


宁都警方连夜出击!3窝点带走38名男女


宁都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通过前期线索摸排掌握

县城西厢村存在多个

无名棋牌室赌博窝点

10月23日晚上10时许

治安、特巡警大队及梅江派出所

共60余名警力快速展开行动

现场抓获涉赌人员38名


宁都警方连夜出击!3窝点带走38名男女


宁都警方连夜出击!3窝点带走38名男女


经查

何某伟,女,43岁

李某华,女,53岁

苏某华,女,41岁

均为梅江镇人

三人为非法牟利挂羊头卖狗肉

以经营棋牌室为名为赌博提供条件

违法行为人邓某鹏、邓某花等

来到上述三人开的棋牌室

通过打麻将、跑得快等形式参赌


宁都警方连夜出击!3窝点带走38名男女


目前,何某伟、李某华、苏某华、邓某鹏、邓某花因为赌博提供条件和参与赌博被依法行政拘留,其余33人被处行政罚款处罚。


赌博害人害己

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

请远离赌博

同时

请不要有“小赌怡情”心理

只要是赌博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将严厉打击,绝不纵容

法律讲堂

赌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03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303条之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江西省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参与赌博活动,个人赌资在200以上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轻微的,不予处罚;个人赌资数额500元以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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