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这些河道将禁止钓鱼、捕鱼、游泳,你怎么看

记者今天获悉,苏州市水务局10月30日就《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禁止钓鱼、捕鱼、游泳河道名录(第一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积极献言献策,并于2019年12月1日前提出意见。

苏州,是名副其实的江南水乡,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美、因水而名。近年来,苏州不断创新生态治水手段,切实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城区内河水质改善有目共睹。为了更好保护我市河道,10月1日,新版《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根据《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为保障行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保持河道文化景观,按照河道分级管理权限,一批河道内捕鱼洗涤游泳等被禁止。日前,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禁止钓鱼、捕鱼、游泳河道名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公布苏州市级实施管理的流域性河道、区域性河道及跨县重要河道内第一批禁止钓鱼、捕鱼、游泳河道名录如下:

一、为保障行洪安全、公民人身安全、保持河道文化景观及公共环境文明,禁止在以下流域性河道、区域性河道及跨县重要河道内游泳及捕鱼。长江、京杭大运河苏南段、望虞河、吴淞江、太浦河5条流域性河道,张家港、十一圩港、走马塘、锡北运河、元和塘、常浒河、白茆塘、七浦塘(含老七浦塘)、杨林塘、娄江、浏河、盐铁塘、苏申外港、八荡河、青阳港、頔塘、苏嘉运河(老运河)

17条区域性河道,东横河、盐铁塘、济民塘、界浦港、大直港-南塘江、横路港、紫荇塘、清溪河、西大港9条跨县重要河道及西塘河共计32条河道。

二、为保护河道生态、公民人身安全及公共环境文明,禁止在以下重要引排河道内钓鱼。望虞河、七浦塘、太浦河、西塘河、张家港、十一圩港、常浒河、白茆塘、七浦塘、杨林塘、浏河共计11条河道。

三、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公布本级管理权限内禁止钓鱼、捕鱼、游泳河道名录,并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监管工作。

(本文作者系苏报融媒记者惠玉兰,编辑骆晓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