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給教師懲戒權?

碧海藍天2233092


老師根本不需要懲戒權,懲戒這是家長的事。人形形色色,巨嬰家長不在少數,家校糾紛天天上演。

所以站在老師的角度,多一事不去少一事,懲戒權完全不是給老師的權利,是給老師的負擔。

我在學校任教5年,自己做學校8年,沒有體罰過一次學生,因為壓根不需要。

很多時候學校老師之所以會體罰學生,是因為太自負,以為可以管住學生,或者是帶有個人情緒在教育孩子。

而我的辦法就是學生不服管教,不遵守紀律,三次勸說無效,就直接錄視頻留作證據,然後交給教導處,或讓家長直接領回去。

至於回家後會發生什麼,大家可以各種想象,但是這個事情家長可以做。老師是肯定不能做的,因為孩子不是自己家的。

之前看新聞說要把戒尺還給老師,一些地區已經在嘗試實施,裡面強調”“適度懲戒”,這個度是最難把握的。出了問題,反倒會帶來更多糾紛。

每個學校都有一個教導處,我認為可以把教導處的責任和權限明確清楚,如果真要有懲戒權,也應該給教導處,在眾人監督下行使權力,老師專心教書就好。



名師大講堂


請專家回答我:啥叫懲戒權?遇到調皮搗蛋軟硬不吃的學渣具體咋行使這個懲戒權?有人說了懲戒權不是體罰!那是什麼?罰站,轟出教室或者罰掃地……恐怕都不行叫變相體罰!看來這個懲戒權不要也罷。別人要不要是別人的事反正我不要!曾經我也是個愛崗敬業的人,作業不完成批評,課堂不注意聽講批評,發現早戀批評,總是發火,批評!只因我的同事管理學生恨鐵不成鋼出了事,處理結果讓本校一百多位同仁感到唇亡齒寒!從此好了本人上課更賣力了!課前認真備課,課堂上認真講解。聽不聽是你的事,發現有人睡覺只當沒看見,玩手機,說話,串位都行!也許咱講的不好人家不願聽也未可知,隨他們去吧。作業交了咱認真批改不交就算了,強逼人家交作業出了事算誰的?彈指一揮期末考試來了!成積出來後傻眼了,所教學科全市排名上學年的前五名下滑到四十九名(八十八個班),手捧成積單思緒萬千,對得起學生嗎?對得起市級模範班主任的稱號嗎?很糾結。好在積效工資一分不少,也算一個安慰。工作輕鬆了錢又不少拿何樂而不為?也不給學生結仇多好!省的學渣扇我耳光再發視頻!一句話我堅決不要懲戒權!在過幾年就退休了,何必較真給自己過不去呢?


順心667788


記得95年“六一”節,x中心校的幾個學生把慶祝標語給撕了,氣得校長和教導主任把那幾個"壞蛋”叫進辦公室,用樹枝輪流抽打他們的小腿,有個女同學被打得直抽泣。也是在同一學校,有個智力有點問題的男生,把女老師的鑰匙給拿走,女老師催問再三,那男孩始終矢口否認,急得女老師連拉帶抱耍把他關到樓梯口儲藏室,無奈力不從心。我去學校找人,剛好撞見這一幕,想笑又不敢露,可憋壞了。女老師叫我協助,把他推進去關了,結果在裡面大聲哭叫,還是不肯交待。沒辦法,過了幾分針又把他放了出來(嚇唬不起作用)。最後叫另外一個老師拿幾個糖果給他,才"哄出來",原來他鑰匙藏在操場角落的小石堆裡。老師是人,不是神,適度體罰一下"壞蛋”,應不為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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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教育部把教師懲戒過度解讀為體罰時,教師己經是下跪式教育。把懲戒權還給教師,請問老師們誰敢要,潑出去的水收不回了,明哲保身才是正道,教師只是一種職業一份工作,懲戒會讓你身敗名裂甚至丟了工作。

二十多年前沒有體罰這詞時,家長們把孩子送去學校,常說的一句話是老師您管嚴點兒,不聽話就打。這是家長對老師們的放權認可和支持,老師們也會把學生當成子女去教育。

現在不能體罰,提倡是老師尊重學生,人權,自尊心,隱私權,公佈個學生成績都是老師的錯,打一下學生賠幾萬,說一句重話跳樓了,是家長太強勢學生太脆弱,還是老師地位太低下?網上那個教師上課學生喝酒,是老師錯嗎,近期開審打二十年前老師還發視頻是老師錯嗎?他爹二十年前如打過它它現在是不是也打回去?

老師是三百六十行中一行,他從事工作也需養家餬口。說成體罰收回了懲戒的權利,是這個社會不讓老師好好教育,不敢管不能管時只能放棄不管。老師教的是學生管的是孩子學生尊重老師,才有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之說,不能說不能打不能罵天天供著的學生是祖宗,那位老師能把祖宗教育好?


飛筆迅藏


有這麼一個放蕩不勒的小猢猻,它有幸遇到菩薩,菩薩教悔它,點化它,並賜給它收斂野性,規範行為的緊箍咒,於是,它成為鬥戰勝佛,享受世代香火。

這緊箍咒就是接受懲罰的戒尺,沒有緊箍咒猢猻依舊是猢獼,不可能成為悟空。如今的教育同樣需要懲戒這個緊箍咒,沒有它,孩子們難以成材,而某些行為己開始放任的熊孩子將更“熊",其給社會帶來的危害無法低估,大量慘痛的教訓己經證明,沒有懲戒,只能是虛無的教育空想!

可是,提起懲戒,便天下共吐槽,似乎這一重要的教育手段己與文明社會格格不入,誰行使了懲戒權,誰就沒有師德;誰動用了戒尺,誰就踐踏了法律,輕則賠理道歉,重則身陷囹圄,身敗名裂!直弄得學校遇“懲"心虛,教師談“戒"變色。以至某些學生打著未成年人這個保護傘,為所欲為,毫無低線地踐踏著法律的底線!

當然,懲戒不是目的,不是為懲戒而懲戒,而是通過懲戒這一手段,達到教育的目的。懲戒當然有尺度,而不是漫無目的,隨心所欲的體罰!

教育需要懲戒,沒有懲戒的教育是教育的最大缺憾!





老呂教育


封建體制下的教育,奉行的是威權教育。最典型的一個詞彙叫"戒尺",這把尺的功用就是威脅學生,不稱老師的意用此戒尺打手心,打屁股。所以,過去的私塾老師手邊都有一把稱手的"戒尺"。

千百年來人們信奉的"天地君親師",有著無尚祟高的地位,在"師道尊嚴"的裹挾下,老師打學生就合情合理,打人成了為學生好(現在社會上還存在如此陋見),應了很多老話的訴求,如.“黃荊條子棍,棍棍出好人",由此,打罵學生大家好象也就接受,久而久之老師學生就習慣了,老師在上學生甘願領受責罰,這樣的戲詞變得經久不衰。

清朝的垮臺,民國政府從西方引進了新的教學方式,新學堂也隨之帶來了老師學生人格之平等。在自由平等的思想影響下,隨歲月的進化,大家又覺得老師手邊的"戒尺"要不得,老師打罵學生的事便少了起來。新中國建立的教育法規和相應應的法律,那是嚴格禁止體罰,這應是社會極大的進步。

可惜的是現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或者說教書育人的過程中,林林總總不斷出老師和學生的茅盾。有學生調皮的,頑皮的;有老師簡單粗暴的,或品行不端的…為此,有人提認把早也丟掉的"戒尺"找回來,把"懲戒權"還給老師,這要不要得?首先,從法律上回答:"要不得"!老師如又有一把稱手的"戒尺",隨意打痛你寶貝的手心和屁股,家長肯定說"要不得"!總之,要想開歷史倒車恐怕無人答應。


光彩天地


因為“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老師沒有懲戒權,何以維持學校秩序和老師的威望呢?

近些年來,教師體罰學生時不時出現在報紙、新聞上,這些體罰學生的老師被社會唾棄,也使得更多的老師對於教育學生變得更膽怯,甚至不敢批評教育,生怕自己成為那個萬人唾棄的老師。體罰雖然是損害學生人格和尊嚴,但是過度渲染也不好,讓更多的老師從不敢教育逐漸走向不教育,這樣是教育的失敗。



與體罰而被人們提起的懲戒權,懲戒權是不同與體罰的教育學生的方式,它是合法的,是合理的教育不遵守紀律的學生的方式。為什麼要賦予老師懲戒權呢?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需要維持良好的教學秩序和教師的權威,而懲戒權在此發揮了重要作用。面對學生不遵守紀律、違法行為課堂紀律,老師雖不可體罰,但是享有對其不良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力,這才是老師作為教育工作者應該發揮的作用。


老師的職責是傳道授業解惑,但是在這之前,老師為人師表應該要教給學生的是怎麼樣做人,先成人,再成才,讓教育發揮作用,培養祖國的棟樑,懲戒權是不可缺的,老師有責任、有義務教育學生。


沐雲的風


此問題非常可笑,根本問題沒解決,倒先討論給不給教師懲戒權?

你的提問是想要哪方面的回答呢?是支持應該給呢還是否定不該給呢?無從知曉。從目前狀況來看,給了懲戒權,老師是否敢接?不給懲戒權,老師難道非要?這不是本末倒置了嘛。打個不太恰當的比喻,現在教育己被推上風口浪尖,老師恐怕是待罪羔羊。家長己成問罪法官,學生己然是霸中之皇。在這討論給不給老師懲戒權,豈不是個笑話。按目前的現狀,應該先問問家長願給不願給,然後再問問老師敢接不敢接。我們講公平,豈能一家說了算。再說了懲戒的大小範圍,使用的輕重方法如何來介定?誰說了算呢。用懲戒的方式是否就能管教好頑皮的孩子?恐怕未必吧。就算寶貝們不敢反抗,家長們還不知告到哪裡去了。想想其它的辦法吧,讓教育事業儘快步入正軌,老師和家長的希望應該是一致的。多給老師些鼓勵,少些指責,相互理解,都是為了孩子。

(首先聲明我不是老師,也不是為老師說話。對不對勿噴。謝謝了。


暮鼓邦基固晨鐘警世塵


可能我們都誤會了,教育部所說給教師懲戒權其實是進一步防止老師越界體罰學生,減少社會矛盾,保護老師和學生的一種措施,並不是要擴大老師懲罰學生的權力和範圍,更不是允許老師體罰學生。理由如下:

其一、目前由於發生諸多老師體罰學生的事件,引起了社會不良反響,為避免此類事件的重複發生,把老師的行為限制在合理範圍,有必要明確界定懲戒權的範圍。

其二,目前國家有《教師法》和《未成年兒童保護法》兩部法律劃定了紅線,規定老師不得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但從實際暴露出來的問題看,還存在相當多的不足,主要原因除了老師和家長自身素質的原因外,還和法律規定不夠細,不夠明確有關,有必要進一步細化和規範。

其三,從近期國家教委領導的談話中可以看出,新規定所謂給教師懲戒權,決不會突破以上兩部法律的紅線,決不會允許肢體侵害,只是對紅線內的若干種罰戒方式進行了規範。有了這些規範後,讓老師知道哪些是可以做的,是受保護的,也讓學生和家長知道老師的行為哪些是在允許範圍之內的,從而減少學校和家庭、老師和學生的矛盾,達到保護雙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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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支持教師對學生擁有充分的適度的懲戒權。

一、人的成長進步關鍵靠教育,在接收知識中不斷提高,在糾錯中前行。而作為受教育者由於年輕幼稚,心智未成熟,對是非的把握能力弱,對情緒的把控能力有限,自我糾錯的能力差,往住需要師者的不斷指導和糾錯才能認識錯誤,改進提高。但作為人特別是少年兒童都具有天生的隋性,趨利避害是本能,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自然而然放鬆自我,單靠老師的說教可能不一定起效,心要時要有適度的懲戒,通過外在壓力促進自覺性的提高。

二、師者的懲戒權力是幾千年來形成的道德傳統,是約定成俗的規炬,深得世人的認同,即便在新時代依然適用。

三、近幾年來,我國十分重視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規定,嚴禁教師簡單粗暴,特別是打罵體罰,這是教育事業的進步。但在執行過程中往往走極端,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學生頂抗老師,不服從管教的不良風氣,更有甚者,部分家長岀於對孩子的溺愛,不尊師重教,由此引發的師鬧校鬧的歪風邪氣盛行,嚴重挫傷了教師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損壞教師形象,造成了部分教師明哲保身,不敢管不願管的被動局面,不同程度地影響了教師隊伍的穩定。這種教育亂象,嚴重影響了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因此,讓教師手握戒尺,掌握適度的教育懲戒權是讓教師踏實地重新站上講臺,光明正大從嚴施教施管的必要前提,是讓教師這個令人尊重的行業重歸天地師位論理綱常的基本保證。由此,近期熱議的學生20年後打老師事件讓我感慨良多,順便談談我的看法:

我始終認為,在中國,不管什麼時代,我覺得有些東西是必須堅守的。就這件事而言,老師在教育過程中可能有簡單粗暴打罵體罰的行為,存在一定的過錯,但20年後再來歐打自己的老師,我無論如何不能理解,更不同情和支持,我支持從嚴處罰打老師者。著重看幾點:

1、無論老師有什麼過錯,20年了還不能釋懷,對曾經授業解惑的老師實施病態報復,說明常某心胸狹窄,格局極低。2、對一個長者老人拳頭耳光相向,力量對比懸殊,反映了張某性格殘暴,喪失了基本的道德修養和論理綱常認知。3、歐打老師,有逆尊師重教之傳統美德,有違綱常,衝擊道德底線,挑戰人們幾千年來天地師位的道德堅守和認知,嚴重損壞幾千年來中華民族形成的師者之威儀,對弘揚社會主義新時代新風尚和價值觀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4、惡意上網發酵,散播暴力,引發部分人對正常教育事業的惡意攻擊,擾亂社會秩序。5、教師的悲哀莫過於自己曾經的學生對自己暴力相加,特別是廣泛傳播社會,這對受害者及家人造成的傷害無法言表。6、當事人及家人積極開脫,認識不到錯誤,極不誠懇,串聯鄉里,誤導視聽。若不嚴懲,必將影響教師隊伍的穩定,削弱師者育人之正常的懲戒權力,嚴重打擊教育者從教的榮譽感和大膽施教施管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擾亂倫理綱常,必然助長學生不尊重師長、不服從管教,部分家長刁難教師不尊師重教的歪風邪氣,將長遠地深遠地影響著我國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將給百年發展大計帶來不可低估的損失。只有嚴懲肇事者才能形成正確的價值導向,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道德傳統,營造反對暴力、從善如流的良好社會風尚。務必慎重慎重,合法合理合情合適判決,給當事人、當事方所從事的行業及社會大眾一個都能釋懷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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