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諸多帝王都想高薪養廉,為何總是適得其反?權與錢的博弈

自古以來,金錢是把雙刃劍,權力也被視為一把雙刃劍,但兩者不存在必然聯繫,卻往往被人扯上關係。在古代,朝廷命官普遍低薪,這個已經是眾所皆知的史實,也是經過史學家論證的。然而這些朝廷官員手中卻掌握著權力,代表著朝廷統治一方百姓。大家知道,古代大多數時候是重農抑商的,所以商人的社會地位在古代是不高的。但是商人群體卻是直接能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實際效益的,是能創造社會財富的人群。所以經商之人或者地方鄉紳地主,都想和朝廷官員,尤其是地方官搞好關係,為其經商或牟利提供便利,鞏固和提高自身社會地位和影響力。權利和金錢自此便扯上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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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和金錢雖然客觀上已存在不可分割的關係,但“以權謀私”也被世人所憎惡,因為官員的權力歸根到底是百姓賦予的,代表的是朝廷,也代表著支持這個朝廷的底層百姓。所以我們看到很多古裝電視劇或者電影裡面,貪官始終是沒有一個落得好下場的,這不僅僅是一種價值觀的引領,更重要的是代表了所有底層百姓的心聲,是廣大民眾所喜聞樂見的。所以,為官不仁往往被世人所唾棄。鐵齒銅牙紀曉嵐系列電視劇,裡面的兩個主要人物和珅與紀曉嵐就是典型代表,和珅貪汙已是盡人皆知,家中財富可謂富可敵國,連乾隆皇帝都拿他沒辦法;而紀曉嵐作為清廉正義的化身,處處與和珅明爭暗鬥,給人一種視覺和觀感的盛宴。和珅最後的結局也許大家都知道,乾隆皇帝死後,嘉慶帝宣佈和珅的二十條大罪,直接抄了和珅的家,將其處死,收得白銀8億兩,而當時清朝每年的稅收收入總計不過7千萬兩,可想而知其貪汙之嚴重程度。時人稱“和珅跌倒,嘉慶吃飽”。一點也不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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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歷史,我們不難發現,為了杜絕官員貪汙腐化,歷代皇帝出了不少絕招,如史載較早而又清楚的是東晉南朝時期,除了正規的租調以外,東晉南朝還有許多錢,行之於宋齊時的代役錢一恤 ,實行於浙東五郡的塘丁稅,對商旅徵收的通行稅(關、津、桁、埭稅), 對市場交易徵收的市稅和估稅,對地方官到任離任的迎送錢,地方官府需要的雜供給。“雜供給”是指地方官在“公用(辦公費)、公田(給都督至縣官的公田)、秩石(官吏的薪俸)、迎送“諸費以外的收入。自劉朱以來,一直到南齊地方官的俸祿和雜供給,多“隨土所出,無有定準"。又如唐代的公廨錢,其實就是以政府的名義向民間發放高利貸,按月收取利息,以供官俸、吏人課役、公廚食料、軍中雜用,以至祭祀、藩夷賜宴和六宮餐錢等費用。是政府官員變相榨取民脂民膏的重要手段。宋代也有類似的情況,如公用錢、茶湯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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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名目繁多的收入,一開始確實能解決官員的部分收入問題,但是發展到後面,往往變了性質。因為 古代社會,由於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滯後,管理一個龐大的國家,維護社會安定,朝廷靠的不僅僅是武力,同時還有一個龐大的官僚群體。這個群體龐大到什麼程度呢?我們是很難想象的,以宋朝為例,瞭解的人大概知道,宋代衰敗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冗兵、冗官、冗費,其中的冗官,說的正是官僚群體太過龐大,給這些官員們發薪水,已經達到國庫不能承受的地步,而官員們的薪水提升的並不多,只是蛋糕還沒做大,就要分給更多的人,每個人分到的其實會更少。所以許多政策的初衷是好意,而往往最後都會發展成別有用心之人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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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為讓人熟悉的,就是清代的養廉銀了,這是清朝特有的官員之俸祿制度,“養廉”其實是清代朝廷希望通過增加官員收入,以達到減少官員們貪汙腐化的現象,所以才稱為養廉。然而這種金錢的誘惑,往往是不可控的問題。一般來說,養廉銀通常為本薪的10倍到100倍。光緒《清全典事例》記載:總督為13,000至20,000兩,巡撫為10,000至15,000兩,布政使為5,000至9,000兩,按察使為3,000至8,444兩。例如,臺灣巡撫劉銘傳的年薪為155兩銀,養廉銀則達10,000兩銀。而臺灣總兵年俸67兩銀,軍事加給144兩銀,而養廉銀則為1,500兩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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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另一個層面思考,因為缺乏國家雄厚的經濟基礎做支撐,這些所謂旨在增加官員收入,以達到“高薪養廉”目的而增設的名目繁多的各項雜稅,最終的受害者還是普通老百姓和納稅人。比如養廉銀這一薪給制度並沒有取得像清廷統治者預想的效果,反而衍生了更大的貪汙問題。當時,僅靠養廉銀已經沒法滿足京官們的需求,所以又產生了地方官的 與炭敬。皇帝對此也是深諳其理,卻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牽涉的利益群體太大,實在沒法改變,所以乾隆皇帝對和珅的貪汙,有一種默許的態度,只要不出大事,就當作視而不見,不管不問,從中也滋長了貪官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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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者提出,養廉銀其實就是清代一種公開的貪汙手段,是貪汙的合法化。所以那個時候皇帝要反貪,在這個中央集權的制度內,其實就是反自己,皇帝就是最大的貪官,反貪受限於古代集權體制,是很難取得成功的。要想達到高薪養廉,沒有雄厚的經濟基礎做支撐,基本是不可能實現的,歷朝歷代基本沒法逃脫封建體制和經濟基礎薄弱的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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