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高薪養廉”的罪與罰:為何沒有達到預期?

宋朝在歷史上,一直被認為是富庶的朝代,很多人認為宋朝“藏富於民”,官民比例低,政治比較清明。但如果認真翻開歷史,較較真,恐怕結論未必如此。

  宋朝官員的幸福生活

  嚴格意義上講,中國古代只有官員算是“國家公務員”,自秦漢官員工資就開始實行嚴格的“秩祿制度”,即按照官秩(官或爵的高低)來發放薪餉。宋朝也延續了這一制度,不過無論與前朝還是後朝,甚至與當代相比,其官員薪俸之優厚,都是令人咋舌的。

  以宋朝的一品大員(宰相、樞密主官)為例,即使沒有爵位,其月薪也能達到300至400貫(《宋史》,職官志篇),是漢代的10倍,是清代的6倍。這還不算官員本人還有各種換季服裝、絹、綿、祿米等“福利補貼”,官員家屬還能按照等級獲得衣服、糧食、茶葉、酒、炭,甚至是馬料等種類繁多的“恩蔭補貼”。

  也許這樣寫,讀者們不容易對以上數字概念化,在這裡我們引用一位歷史學家,對一位國人耳熟能詳的大清官——包拯的薪俸所做一個研究,來作為說明和補充(依據:宋仁宗嘉祐年間《嘉祐祿令》):

  因此,包大人年薪合計應為:20856貫錢、2360石糧食及其他實物補貼。另據史料記載,北宋時期,如無戰亂,糧食價格一般是300-—500文一石,綾絹羅綿大致價格為1600文、1200文、4000文和85文——因此綜合計算起來,包大人的實際收入還要遠超2萬貫。

  考慮到中國自隋唐以來農業生產的水平就已經相當高了,因此我們用糧食來衡量一下包大人如果活到今天,他的年薪大致是多少。

宋朝“高薪養廉”的罪與罰:為何沒有達到預期?

  北宋糧食價格按照400文一石(約100斤),如按每斤糧食人民幣2.5元來計算,北宋的400文等於今天的250元人民幣。也就是說,一文銅錢摺合人民幣0.625元,每貫銅錢則摺合625元,2萬貫就是1250萬元——而當時北宋一個州(相當於現在的一個縣),每年上繳中央的財稅一般也才1-3萬貫左右。

  此外,宋朝還設立“祠祿之制”,官員進行定期療養,一切費用均由國家承擔,一些官員還能領取兩份薪餉“職錢”——如此優厚的待遇,使宋代官員很少有自願致仕(退休)的,甚至有人為此不惜大肆賄賂吏部改年齡,以達到繼續留任的目的。

  所以,自宋神宗開始,朝廷開始用胡蘿蔔加大棒的政策逼到年齡的官員退休:一方面對年滿七十的官員不予考核和升遷,另一方面,對自願退休的官員加官晉級(有點類似當代公務員退休上調半級至一級待遇做法),並對其子孫可以“蔭補”,即給予一定的官職但沒有具體職務,甚至還優待其妻子——這也許就是為什麼梁山上能“大秤分金銀”,而且還有一幫好兄弟,楊志卻寧願去投靠梁中書,希望能“一刀一槍,博得個封妻廕子”,而不願意上梁山的真實原因所在。

  “高薪”沒能“養廉”

  按照高薪養廉的思路,宋朝官員拿這麼多工資,應該安分守己,恪盡職守才對,但事實上卻並非如此。以歷史上著名的“花石綱”工程為例,就可以看出北宋官員並未因高薪而放棄任何一個可能發財的機會。

  “花石綱”起源於宰相蔡京發現了一個朱勔的蘇州人,此人精於山石園林藝術,並推薦給宋徽宗。宋徽宗用過大喜,於是在蘇州設置了一個“應奉局”,專為皇帝蒐羅奇花異木,嶙峋美石,用以建設皇家園林。

  由於當時沒有鐵路和發達的載重汽車,這些花石只好通過古運河水運至汴京(開封),十船稱作一“綱”。據宋史記載,“花石綱”持續了20多年,“大率太湖、靈璧、慈溪、武康諸石;二漸花竹、雜木、海錯;福建異花、荔枝、龍眼、橄欖;海南椰實;湖湘木竹、文竹;江南諸果;登萊淄沂海錯、文石;兩廣、四川異花奇果”,幾乎全國各地,沒一處不是朱勔的目標。

  為了確保“花石綱”的運輸,不但關係國家民生之重的漕運被排擠,漕船和大量商船被強行徵用,而且各級官員均在其中上下其手,不放過任何一個大發橫財的機會——據史料記載,各級官員們不但極力幫助朱勔蒐羅“花石”,而且還趁機對百姓敲詐勒索:各級官員不單幫應奉局蒐羅花石,若看中了誰家比較富有,還會強行勒索錢財,不然其房屋、田地甚至墓地都被官員夥同應奉局,派人以黃紙封之,稱為供奉皇帝之物,強迫居民看守,稍有不慎,則獲“大不恭”之罪,而且會故意破牆拆屋的搬運。因此,被徵花石的人家,懼於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的後果,只好傾其所有,以應對各級官員的勒索。

  相對於百姓的窮困,宋朝各級官員卻過的是窮奢極欲的奢侈生活,就連百姓口中的清官代表寇準,其生活也極其奢靡。例如宋史就說他,“準少年富貴,性豪侈,喜劇飲,每宴賓客,多闔扉脫驂。家未嘗爇油燈,雖庖匽所在,必然炬燭。”其奢侈行徑甚至到了讓司馬光給兒子做反面教材的地步——司馬光說寇準 “近世寇萊公(寇準封萊國公)豪侈冠一時。”

  可以想象,當時百姓口中的清官代表寇準,其生活都如此奢侈,那人民口中的貪官蔡京、童貫、高俅等人又該當如何?只怕會在“奢靡”前加一個“更”字。另外,隨著官員子孫的繁衍,因“蔭補”而增加的官員數量越來越多——真宗時,宋朝官員數量大致在一萬左右,僅僅過了40年,到了仁宗年間,官員人數即翻了一倍還多,到了英宗時更是接近三萬。

  與此相對應,為了豢養越來越多的官員,宋朝的中央財政收入也越來越吃緊——北宋初年,兩千萬的錢糧收入可以結餘大半,而到了仁宗年間,儘管國家不斷上調稅賦,國庫收入達到一億三千萬以上(一說一億五千萬,超過唐7倍,而國土面積和人口均不及唐),卻無絲毫結餘。

  所以方臘才在起義檄文中說,“今賦役繁重,官吏侵漁,農桑不足以供應。吾儕所賴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科取,無錙銖遺。且聲色、狗馬、土木、禱祠、甲兵、花石靡費之外,歲賂西、北二虜銀絹以百萬計,皆吾東南赤子膏血也!”

  從這個角度上說,有宋一代,雖不是主觀上希望借高薪來養廉,但其高薪制度卻沒起到養廉的效果,反而耗空了國家,成為其積弱的主要的內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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