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處方長期可用 多地藥店放開了

針對多次購藥的慢病患者,依舊每次需要索要處方,患者不解,藥店為難,這樣的買藥難與賣藥難尷尬,也正在逐步緩解。

一次處方,長期可用,多地藥店放開政策,開始實施了。

近日,雲南省昆明市醫療保險管理局通過昆明市醫保微信公眾號發佈通告,增加“特殊慢性病”試點零售藥店數量,由此前昆明市推出的10家門店擴展到覆蓋全市的50家店,並由涉及高血壓、糖尿病等26種慢性病藥品擴充到特殊疾病。

一張處方長期可用 多地藥店放開了

這樣以來,購買慢病及特病用藥的患者,只需在第一次購藥時提供處方後,便可長期可以購藥,相比每次購藥都到醫院及門診開具處方的患者,方便很多,同時也利好一批藥店。

藥店購藥尷尬,正在逐步緩解

因為沒有處方,藥店不敢違規銷售處方藥,患者到醫院排起長隊只為了獲得處方,這樣的尷尬正在逐步得到緩解。

今年7月3日,雲南省藥監局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藥品零售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中指出:慢性病患者第一次憑處方購買處方藥後,藥品零售企業建立慢性病患者用藥檔案,採取複印、掃描、拍照等方式留存處方。處方信息已留存的慢性病患者,在同一個法人主體的藥店購買同一藥品品規的處方藥,可不再出具處方,藥品零售企業將患者信息與用藥檔案記載信息核對一致後即可銷售,但銷售的數量不得超過原處方載明的用量。

今年10月12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對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門診用藥保障提出指導意見。

一張處方長期可用 多地藥店放開了

文件明確指出,“完善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長期處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藥需求,但要避免重複開藥。”

也就是說,國家鼓勵實施長處方政策,尤其是針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病及其它特病患者,緩解公眾就醫購藥難題。

長處方政策,多地已開始實施

雲南昆明的做法並非個例,此前,曾有多省探索購藥長處方政策,多數都針對慢病及特病展開,充分發揮零售藥店的地理便捷性。

截止目前,至少有河北、重慶、陝西、廣東、吉林、貴州及雲南等多地先後明確表態,支持長處方政策,零售藥店在給慢性病患者建檔管理後,即可憑第一次留存的處方銷售處方藥。

多數藥店均可申請

慢病、特病長處方政策的試點零售藥店申請條件並不苛刻,以雲南昆明此次發佈的文件為例,根據要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已定點零售藥店和已申請2019年下半年醫保協議管理的零售藥店均可提出試點申請:

(一)取得《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

(二)僅經營和擺放藥品;

(三)至少配備兩名執業單位在申請門店的執業藥師,執業藥師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須與執業單位保持一致,不得兼職或掛證,營業時間至少有一名執業藥師在崗;至少配備四名普通員工,營業時間至少有兩名普通員工在崗;

(四)具備可聯網接入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的軟、硬件條件,能確保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

(五)原已為醫保定點的申請門店,須以往三年內沒有因違約(規)被處以暫停或關閉醫療保險支付系統的情形。

對照發現,一定程度上,多數定點醫保藥店均能滿足上述條件。這也意味著,相關部門正在鼓勵放開長處方政策,藥店賣藥難與患者買藥難的難題,將逐步得到解決。

而這相比患者到藥店購買處方藥,必須強硬要求零售藥店“索要處方”的尷尬,長處方政策在當前來看無疑更具可行性、更接地氣,在保證用藥安全前提下,利好社會和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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